認真生活

加6:7-10

活出所信是許多基督徒的人生目標。因信稱為的信,是內在的更新,把生命交托給神並不只是心靈的活動,還得具體行動。把生命交托的具體行為,就是認真生活,認真地把所信的神在生活中顯出來。

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着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6:7-8)

其實基督徒在世生活是沒有「得過且過」的選擇。不是認真生活便是淪為肉體的奴隸。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神的救恩已預備,祂的部份已經完成了,留下的部份,就是人如何活出救恩的信息。我們不是以為行得救,保羅在加拉太書已一再強調,救恩是從神而來,且全是恩典。但人的行為卻是反影所信,因此,保羅一再強調,要認真生活,神是輕慢不得的。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因為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有收成。所以,一有機會就要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要這樣。(6:9-10)

與人相處也好,堅持信念也好,都不會一帆風順,總有遇上挫折的時候。保羅在信中的結尾部份強調,要堅持。好好生活要堅持,彼此照顧也要堅持,好為為要堅持。前面提及要彼此負責,原來也要堅持。

今日社會告訴我們要急要快,甚麼都是一次性,用完即棄,到了一個地步,連關係也是用完即棄。不,神不是這樣教導。其實每個人心底都追求永恆,永恆的愛、永恆的關係、永恆的幸福快樂等等。但卻因著現實在種種挫敗而放棄堅持追求。堅持成了化石,不合潮流!這是可悲的世代!

作為基督徒,神不斷鼓勵我們要堅持,最後的結局必定是看到神應許的實現。持守所信,好好生活,並不會自然地發生,是需要付上努力的。

為別人負責、為自己負責

加6:1-10

沿著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看,他看到加拉太教會的信徒偏離保羅原有的教導,以致看律法與行為多於信心。同時,他們的行為也不見得很好,罪仍在教會中滋長。這不也是今日教會的光景嗎?許多的傳統、習慣與規條,甚至道貌岸然的同工,也在行為上跌倒。

到了這封信的結尾,保羅的教導是從因信稱義的教義延伸,強調行為。不是強調行為得救,而是仗著神的恩典得救後,人也要在行為上努力,追求聖靈的果子。而在信徒生活中,也即是教會生活中而彼此負責。不要把自己的責任推在別人身上,同時也要為別人負責任。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要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自己也要留意,免得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會成全基督的律法。(6:1-2)

保羅再次提出律法,不過這不是猶太人的律法,而是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是愛神愛人的要求。因此,對別人負責是因為愛,也因為愛要接納與盡力挽回犯錯的弟兄姊妹,而不先拿石頭打人。互相肩擔重擔也就是互相接納,愛那可愛的並不是捨己的愛;愛那不可愛的才是基督的律法。我們不能對別人有更多的愛,是因為太愛自己。

人若沒有甚麼了不起,還自以為了不起的,就是自欺。各人要省察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口的只在自己,而不在別人。因為人人必須擔當自己的擔子。在真道上受教的,要把一切美好的東西與施教的人分享。(6:3-6)

不能付出對別人的愛,是驕傲。若發現自己沒有愛,首要的,就是省察自己、倒空自己。若只看到自己可愛的地方,是自戀。自戀的人大多不會愛別人。因為人的愛是有限的,太集中在自己身上便看不到別人的需要、看不到別人的可愛。因此,擔當自己,就是看到自己的不足,在不足之處加以補充。

我們的教會生活,是彼此互為肢體的生活。這種生活是付出與收獲同步的,因此與人分享是教會生活的必要條件。如此,自私、自憐、自戀都不應在教會出現。彼此負責,是信徒生活的管家職份,也是愛的職份。

造就,造就甚麼?(二)

加5:21-26

門徒訓練的重點,是要培育聖靈的果子,這是性情品格及與神關係的表現。我們可以稱為內在生命的原素。

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5:22-23)

這不是九個果子,是一個。聖靈的果子我們常以為是九種不同的品性,其實是一個要求,由內而外的表現,是內在生命的造就。曾幾何時我在教會裡面聽到我們可以逐一操練,逐一學習,這也許太多強人的行為多於神的工作。既說是靠聖靈而行,這便是靠聖靈而得的果子。我不否定操練的重要,保羅也強調屬靈操練,但卻不能本末倒置。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着聖靈而活,也要靠着聖靈行事。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5:24-26)

與聖靈果子相反的就是肉體的邪情私慾。信耶穌的意思,是把這些罪都跟著釘上十字架了。新的生命是來自基督的血,而靠聖靈而活就是新生命的指標。反映在行為上,就是結出聖靈的果子。如此,內在生命與外在行為是互相緊扣的。一個人的行為出現問,是內在生命出現問題。

除了明顯的犯罪外,情緒問題也是內在生命的問題。適當的情緒舒緩是必要的,詩篇中也不乏表達情感,甚至情緒的篇章。但過度的情緒便成為「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等類的罪,被算為情慾之事。原來操練聖靈的果子,其中一個方向,除了求聖靈幫助我們在情緒中尋找出路外,還得需要一些方法,如協談、運動、支援小組等方式,來幫助我們。

其實,教會內的小組生活也可以充當這種角色。因此,造就門徒並不止於課程,還有小組生活。

造就,造就甚麼?(一)

加5:16-21

基督徒的新生命是自由的生命,但同時也是受約束的生命。約束來自愛,也來是罪。愛的約束是引導我們走正路,而罪的約束就是讓我們明白有些需要避免的態度與行為。

愛與罪是彼此為敵,但同時罪也會用愛來包裝。溺愛、自私的愛、情慾的愛等都是以愛來包裝的罪。保羅提供了一個出路,就是靠著聖靈而行才有出路。一方面這是聖靈的大能,另一方面這說明了人無法克勝罪。

我說,你們要順着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5:16-18)

被聖靈引導是唯一的出路。因此,靈命成長應是教會對信徒的首要關注的。如此,在教會內說造就信徒,重點並不是甚麼技巧,而是靈命的培育。而具體的工作,就是培育信徒對聖靈工作的敏感度。要有好行為,因為好行為反映我們真實的性情。透過查經與主日學,甚至門徒訓練,我們可以增加相關的知識,但這只做了一半,另一半就是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5:19-21)

原來造就靈命的重要性,不單止在於幫助信徒邁向成熟,還有幫助那些在天國門前徘徊的人。

我不是說信了主後會失落,不能進入天國,這還需另立題目去討論。只是保羅所講的,就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所講的一脈相承,就是承受天國的問題。在行為上表現出充滿罪的生活,就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因為從行為上反映出他們的生命還未被更新,基督赦罪的救恩還未在他們生命中彰顯出來。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改變,是要努力達成的。不是沒有神蹟可以一夜完全改變,但我更相信神要求我們努力,與聖靈同工,一同突破。若說生命本質上是經歷神的過程,那麼自認識神以後,這歷程便是與聖靈同工的歷程,把肉體的罪與私慾洗淨。

保羅明明針針加拉太教會的猶太教成份而寫信給他們,但討論到這裡便由行律法與真自由,進入到聖靈工作的問題。真自由,是把生命交由聖靈引導的生命才有真自由。律法叫人知罪,但無從教人離開罪。今日教會的工作並不是另立律法規條,而是引導人在靈裡長進。

如何運用真自由?

加5:13-15

因為救主的恩典,基督徒是由奴僕的身份轉變為自由人的身份。但世人理解的自由並不是真自由。有時誤解及誤用自由,結果會是偏離神。

保羅教導加拉太教會要認真處理割禮的問題,並提到因為其他人的教導引領他們偏離原初保羅所傳因信稱義的福音。也許不能放下律法的包袱是因為知道人的自由選擇總會受罪的影響,而選擇放縱。不過,自由之可貴,就算要冒險也是值得的。

保羅的對策,是勸勉信徒要珍惜從基督寶血而來的自由: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你們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滅了。(5:13-15)

自由並不是任由人想做甚麼便甚麼,而是有一定的限制。自由既從愛來,愛也就是自由的最大限制。愛自己,便不要濫葯放縱自己。愛鄰舍,便不要自顧自己喜歡做甚麼便做甚麼,要考慮鄰舍的需要如同自己的需要。彼此之間如何相處,是自由的最好約束。

原來真由自,並不是想做便做,而是以愛來作為大前提,由愛出發,以愛相繫。

面對關係的轉變

加4:12-20

神很強調事奉祂的團隊要合一,因此在客西馬尼園主耶穌為門徒求的就是合一。可以想像,合一既重要又困難。可以說,不合一是沒有難度的,是人相處的自結果。要真正合一反而要努力,且加倍的努因,因為這是違反人單愛自己的本性。

保羅與加拉太教會,就是因為對猶太人傳統的看法而產生不同意見,最後原本是兩脅插刀的關係變了質。

雖然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卻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上帝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你們當日的好意哪裏去了呢?那時若辦得到,你們就是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證的。 (4:14-15)

對加拉太人來說,保羅所傳的跟他們的傳統不同,相信自己過去的傳統及所信而接受不到保羅的教導。堅持與改變是一種人生態度與智慧,何時應堅持、何時作改變並沒有通則,除了按個人經歷,還得有聖靈的感動才作得準。重要的,還是分辨誰的言行一致,因為只有言行一致的人所表達的,才是真誠。

如今我把真理告訴你們,倒成了你們的仇敵嗎?那些熱心待你們的人,不懷好意,是要隔絕你們,好使你們熱心待他們。在善事上,時刻熱心待別人原是好的,卻不只是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4:16-18)

若能分辨真理的教導,大概不會造成分裂,就是因為未能從所傳講的內容看,行為表現更為重要。言行不一致的人,好人有限。

我的孩子們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我期望現今就在你們那裏,可以改變我的口氣,因為我為你們心裏難過。(4:19-20)

保羅與加拉太教會的關係建基於真理,若真理被歪曲,教會不成教會,這是保羅之痛。保羅極力勸說加拉太教會重回因信稱義的真理,透過提醒他們從前的關係,讓對方醒悟過來。

團隊的關係始於走在一起時的異象,若出現問題,回到起初的異象似乎是最有效的方法。

認識神與被神認識

加4:8-9

我們常說要認識神,但神對我們的認識,是停留在神學的層面還認知的層面,而沒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來?我說表現出來,是從我們的禱告以及遇上重大時刻中,有沒有忽略神是認識我們,知道我們需要的信心這角度看的。

在信仰的操練中,我們不論在神話語的研讀上、屬靈書籍的研讀中,又或在一些課程與訓練中,多強調認識神,不太多注重我們已被神認識。

但從前不認識上帝的時候,你們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神明作奴隸;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回那懦弱無用的粗淺學說,情願再給它們作奴隸呢?(4:8-9)

我們認識神便帶來真信心,不會胡亂相信天地間的眾偶像,以及人理性學說。但同時,我們也在認識神的過程中確認神認識我們。神不是因我們認識祂,祂才認識我們。而是我們後知後覺,在信靠祂的過程中更深體會祂知道我的一切。

因此,認識神是一個雙向的過程:越認識神,越知道神認識我。信心便由此成長。

保羅在加拉太書強調我們信主已後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不再作奴僕,而成為神的兒子,可以呼叫阿爸父。這是關係的轉移,由遠而近、由疏而親。相稱的行為,就是與神同行像一個很熟悉自己的老朋友或親人一樣,有一種默契,許多需要不一定講得明明白白,而卻能心領神會。我們向神的禱告也許可以很詳盡仔細,有時也不一定即時聽到或感受到神的回應,但若我們真正知道神認識我們,我們也能心領神會,知道祂的回應會是最好的。

關係的轉移

加3:23-29

信仰是關乎生命更新的過程。

由未認識神到認識神,是第一步。信主以後的屬靈生命成長,是第二步。而成長也是一個更新及脫變的過程,舊人,包括舊有的思維與行為習慣,不是一時三刻可以改變過來。

對猶太信徒來說,是從律法得救轉變為因信稱義。就是從前以為靠守律法,轉變到不用再依靠律法。

應用到今日,就是以前認為是幸運,今日要講感恩。以前認為自己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今日要明白基督可以為我們負責。以前……,今日……是一種公式,一種脫變的公式。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3:26-27)

披戴基督,就是與祂建立了新的關係。從前猶太人只靠律法,認為跟從律法的條文規矩便可得救,如今與基督建立了關係,憑信可得靠的關係。這新的關係,就是以被基督更新了的面貌重新上路的新人。

這是一種新關係,因為從前是奴僕,如今是子女,新的人也就是自由的人。關係的轉變就是更新的開始。而基督徒在世生活,就是一個不斷脫離舊我,與基督逐步親近的過程。

因此,我們要經常提醒自己,我是新人,我已被基督更新,前面的路,有祂同行。

活著的是誰?

加2:15-21

我們常自問:為誰而活?為何而活?特別是當遇上困難沮喪時,過去的理性認知彷彿突然失效,要回到最基本問題:我是誰?

這問題不單止在沮喪時要問,事奉者也常常自問到底為誰而做,為誰苦幹!也許不少信徒憑著一匡熱血就跑上前線參與事奉、領導,甚至宣教,若是從追求自我成就出發,遇上錯敗便視為自己的問題。不過,保羅在面對大是大非之時,便是從呼召出發。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20)

用最簡單的用詞來表達這一句經文就是:替換replacement。只有自我的世界,被基督的世界替換了。因為神的愛,舊有充滿罪汚的我被清洗乾淨,成為一個新造的人。這個新的我,只為神而活。

生活上、事奉中,不再為自己。雖然我常自以為是,今日卻要凡事看主耶穌怎看、怎做,對與錯的是非觀念不是純粹個人的感受或認知,而是神的標準。雖然我常追求自我實現,但因著基督捨己的愛,我追求的是自我倒空。

以神為念、以神為榮、以神為樂,才是真正的自由人。

新舊交替

加2:11-14

變幻原是永恆,世上只有轉變本身才是不變的,但如何面對自己、別人及事工的轉變就是領導力的考驗。

初期教會由只有猶太人信主,都一些歸化猶太教,即受了割禮的外邦人信主,到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人信主的過程中,第一代教會領袖如何面對這轉變?

面對轉變,可有突變及漸變兩種。漸變對很來人來說較易接受,因為早作準備免得突如期來的意外導致不如意的事發生。例如推行新事工、發展新產品,甚至人事上的轉變能及早通知,所有人都可有較好的準備與安排。除了意外,似乎大多數轉變都是可預料的,可循序漸進的。不過,就算是循序漸進也有步伐快慢之分。

然而,在基督信係群體中,有些轉變是不能循序漸進的。關乎救恩真理,發現錯誤便需立時全面改正。保羅自言與彼得的衝突,就是源於對改變的步伐的分野。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2:11-14)

這裡只得保羅的單方面陳述,我們不宜妄作判斷。不過,在保羅眼中,彼得確是犯了錯,是對真理立場的一致性的問題。更嚴重的批判,甚至可以說是個人操守有沒有做到表面一致,還是立場立不定。

保羅責備彼得可謂無大無細,若要看輩份,保羅屬後輩,而雅各更在彼得之上。彼得的行為可被視為沒有原則,也可以被視作為了維持良好關係,在時機未成熟以先要懂得避重就輕,暫避與外邦信徒同席只是權宜之計,並不是岐視他們。不過,保羅對他的責備,指出除了表裡不一外,還有輕看作為領導的影響力。連保羅的師傅巴拿巴也跟從了彼得這種避重就輕的行徑,在保羅眼中,算是相當嚴重的錯誤。

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看重外邦信徒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但作為領袖的彼得,他的行為就是榜樣。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教會,就是關於外邦信徒與割禮的問題,也就是救恩的真理問題。彼得的不一致對外邦信徒來說做成了壞例子,因此保羅也毫不客氣當面斥責他。真理問題就是基督教信仰應要堅持,且要立時改變。

對彼得來說也好,對初期教會來說也好,是新與舊的交替。舊有猶太人以律法主導的教會生活與信條規範需要作出調整。生活的小節尤可,但涉及救恩的大是大非,又涉及影響別人的領袖行為便需加倍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