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人的墮落

創3:1-7;約壹2:16

早前《盛女大作戰》這節目引起了一時的話題,原因不外乎鏡頭中所展現的臉相與人生觀,有人共鳴,但更多人反感。從製作到評論,「盛女」這節目所反映的價值觀正正就是老約翰眼中人罪性的反照。

因為凡世界上的東西,好比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6)

不是嗎?追求肉體的滿足,或透過肉體來吸引異性;追求外表的美,儀容與儀態為主要的著眼點;所謂的自我形象,不也就是在別人讚許下建立起來的虛榮!審美的標準,若共建基於外在而忽略內在的品格行為,所謂美便只流於表面。

今日我們看到,在這城市視為美與成功的標準,似乎與基督教的信仰不相乎,甚至相反。這其實也不是甚麼新的觀點,因為這是人罪性的反映,早在創世的故事,人的墮落早已反映這肉體的情慾、 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

蛇對女人的引誘之所以有威力,是因為蛇所提的也是女人心中所想的。女人欠了行動的決心,蛇的花言巧語,是引誘,引誘就是引出一些人原有的素質或特質。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她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給了與她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創3:6)

女人見到這棵樹應已有一段時間,此時看的其實跟過往的一樣,是同一棵分別善惡樹。分別不在這棵樹而在於看這棵樹的人跟從前不再一樣。從前所看的是神的吩咐,聽命而又順服。經蛇的引誘後,由想法變成行動,由可能性變成事實。

好作食物就是肉體的情慾。園中所有果子他們都可以作食物,為何選了這一棵明言不可吃的?這是由懷疑神的話語開始,把神的標準放下,便以肉體的需要作唯一的標準作判斷。

今日我們所作的決定,有多少來自肉體的情慾,即以自我,尤其身體的需要作出發點,而不是以神的標準作出發點?

悅人的眼目,就是愛美,即眼目的情慾。事實上,愛美不是罪,神所造的世界也很美,而作為神的祭司,在衣著與獻祭的程序上都力求華美,而末後的新天新地更是滿佈黄金與碧玉。但是,為了悅己眼目而無視神,這就是罪。追求美,追過了頭就是罪。

能使人有智慧,甚至像神一樣有智慧,這樣的追求本來並不是一種虛榮,但追求的方法不對便是罪。若懂得「神是神」,祂有的是人所沒有的,以謙卑謙讓的心來到神的面前,順服神的帶領便不會被今生的驕傲成功進關。今生的驕傲是因為人想成為神,而不是只想追求神的智慧。學像神本來就是神的命令,在追求的過程中以自己的方法,加上不良的動機便是罪。

看今日人對物質、美及自我表現的追求到了一個地步自視為神,就是這世代的敗壞。

太複雜?不要自視過高便是了。

古今一樣的試探

相信主耶穌就在這位於耶利哥的山上接受魔鬼的試探。

原來主耶穌面對的試探,早在創世記已出現,而後來老約翰也有相同的教導。我相信,我們今日面對的試探也一樣。

主耶穌投入三年全時間傳道之前,先到曠野禁食,又面對魔鬼的試探。耶穌面對試探的地方位於今日的耶利哥,屬巴勒斯坦人管轄的地區。地點其實並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試探的內容,也就是主耶穌先示範自已靠甚麼來克勝試探。同時,祂所面對的試探也是我們面對的試探種類。

我們面對試探時,要知道主曾經歷,望向祂,從而得著出路。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分別都記載了主面對試探的情況,但次序有所不同。但得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主曾面對三種試探,先後次序並不是重點。同時,各福音書的作者著墨有所不同,只有路加說是經過詳細考察,並按次序而寫的(路1:1)。因此,若要看次序,則按路加的次序會較為合理。

按路加的記載,主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前,受洗後來到曠野禁食,當祂感到肚餓時,魔鬼來試探祂: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叫這塊石頭變成食物吧。」(路4:3)

試探出現的場景,就是你感到有需要時。這試探明顯是針對肉體的需要,人在禁食期感到肚餓,還有甚麼比食物更吸引?食物只是身體需要的一種,其他的需要還可包括情慾、情緒等其他跟肉體相關的慾念,是律法或社會上共識不該做的事。約翰總結為「肉體的情慾」(約一2:16)。

同一個試探,魔鬼早在人類的始祖已開始了,當蛇引誘女人食樹上的果子時,「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創3:6),便聽從了蛇的引誘,食了不可食的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夏娃有沒有別的選擇?有!園中所有的果子都可以食,但她卻選擇了唯一不可吃的果子!

食物本不叫人跌倒,反而是神造人時賜給人生存可享用的資源。只是,一則當時主在禁食,二則,魔鬼同時在挑戰祂的權柄。試探的吸引力在於你有撰擇與機會,機會越少,試探的吸引力越少,我們如何控制肉體的情慾,也就是如何管理迎面而來的機會。

主耶穌面對的第二種試探,就是人世間的繁華: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 對他說:「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給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一切都歸你。」(路4:5-7)

路加提到是「霎時間」,就是很短時間內,天下的繁華都出現在眼前。與創世紀中「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創3:5)一樣,是「眼目的情慾」(約一2:16)。
地上一切的榮華,主要是針對物質的吸引,神沒有給始祖「明亮」眼前,看不到物質世界有何吸引,眼目仍是單單仰望創造主,但看到了物質世界的吸引,不但「悅人眼目」,心更因此而隨著悅目的世界奔走了,最後更為了眼目的享受否定創造的主。

眼目的情慾是因為人心只追求眼前的美與利益,而忘記背後創造這美的主。

第三種試探,就是世俗的虛榮;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聖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從這裏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主要為你命令他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路4:9-11)

在殿頂跳下其實沒甚麼特別,但魔鬼的試探是要主耶穌在人流眾多的聖城範圍躍下,那又怎樣?就是在人前演出一幕「天使擁抱彌賽亞」,讓基督不需受苦而透過顯露身手來蠃得世人掌聲。

蠃取世人掌聲,夏娃的方法是偷食禁果來得到像神一樣的智慧,約翰的用詞是「今生的驕傲」。

這三種試探都在挑戰人的自我:肉慾、物慾與虛榮。主耶穌面對的方式,就是厶神的話語來回應:

耶穌回答:「經上記着:『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路4:4)

如果當日夏娃謹記神的話,不去懷疑也不去挑戰神所言非虛的屬性,她就會順服而不聽從蛇的建議。試探既來自敵人,回到神的話語,即深入認識、樂意順服便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近來多討論領袖的誠信問題,特首選舉反映了這些領袖個人品格的問題,我們只有從公眾認可的道德標準來吅評他們。但回到教會圈及信徒圈子,我們的要求就更高,以聖經作為我們唯一及最高的標準。面對引誘,還原根本,就是聽從還是不聽從,以及如何選擇的問題。外國有教牧也有感情缺失,面對引誘(不一定是對方引誘,也有自己立心犯罪的),一念之間選了跟從肉體的要求,忘卻來自聖靈的提醒及過去所積存的道德人格,一失足便成了一世的悔恨。

其實,最基本的教導在約翰一書已明言: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若有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一2:15)

不過,當我跟女兒分享這幾段經文時,她的反應跟許多做了多年基督徒一樣,認為又是回到同一方法,就是熟讀神的話語來面對試探,彷彿像一些說了等如沒說的話一樣。我說:的確這樣,我也不會改變這說法,因為我個人由少年時期開始讀經,經過多年不間斷地讀經,漸漸地,被神的話語及標準充滿了我的心思意念,成為了我的價值觀。不單是我,歷來不少基督徒也有同樣的見證,跟隨神的話語,的確是面對試探最有效的唯一方法。

與眾不同的信

來11:1﹣2

若只能以一至兩隻字來歸納基督教的信仰,除了愛,另一個選擇是信。

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 古人因着這信獲得了讚許。(11:1﹣2)

教會除了是蒙恩罪人(愛)聚集的地方,也是信心群聚會之處。信心群體的意思,就是不憑自己去生活,隨時隨事相信神的應許、保護與帶領。

對於未可知的未來,我們可以選擇驚惶失措地渡日,可以選擇不聞不問只為今天而活,也可選擇求神問卜。不過,基督教與別不同之處,就是活在知與未知之間,仍可積極渡日。知與未知是我們面對未來的真實描述。我們無法預知未來,但也不能不想未來,若要在其中安然自處,信心是唯一的原素可以幫助我們面對不可知的未來。

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可信的對象,幫助我們安然渡過今日。而Eugene Peterson便演釋了這一點,他說:人類存在的基本事實,是對神的信任,我們叫信心。人生於世之所以活得有價值,是因為這信。信心就是我們如何處理那未可知的未來。這也是我們的先聖先賢跟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因為也們的信,他們才會成為偉人,後人的模範。

我們不一定追求活得與別不同,也許只追求活得平靜安穏,若沒有信心,這些追求都只會落空。若要問我今日活得怎樣,我會先問自己,我今日對神的信靠怎樣?

經歴支撐信心

來10:32﹣39

過去的經歴,不管是苦是甜,是我們走向未來的信心之源之一。回想過去不一定只有甜,也不一定只有苦,人生就是苦與甜的經歴交織而成,其中我們累積了甚麼功課,好叫我們能憑著這些經歴前行兼自助助人,才算真正活過。

面對困境,更要從過去的經歴出發,面對未來。

你們要追念往日;你們蒙了光照以後,忍受了許多痛苦的掙扎: 一面在眾人面前公然被毀謗,遭患難;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10:32﹣33)

說到底,希伯來書教我們如何面對苦難的人生,就是堅持所信。憑著信那創天造地的主,又真實地應許與人同在同行的神,人才有盼望。但單憑想像這是一位怎樣的神,無法叫我們堅持。透過實在的經歴,我們才感受到神保守的真實。與那些在患難中的友人分享經歴,既能鼓勵人,又能透過述說見證堅固自己的信心。

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也欣然忍受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因為你們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長存的家業。 所以,不可丟棄你們無懼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10:34﹣35)

說到底,甚麼叫信心?就是堅持,堅持所信、分享所信。

不可停止聚會

來10:19﹣25

又是一段非常容易被人斷章最義的經節。

我們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4﹣25)

不錯,這裡提醒信徒不要停止聚會,但我們不要以此成為律法,命令信徒不可停止聚會。這裡所講的,是關於一個愛的群體,要彼此同心,一起聚會。就算單看這兩節,也看到這團契生活的要求,並不止於參與聚會的要求,更不是一方用來指責另一方停止聚會的理據。這裡強調,是信徒群體一起聚會,要彼此相顧,要彼此勸勉,並不是互相指責。

原因,在於前一節:

我們要堅守所宣認的指望,毫不動搖,因為應許我們的那位是信實的。(10:23)

因為教會面對不信者的挑戰,面對異教之風的挑戰,信徒群體要彼此支持,同渡困難。因此,這裡所說的,是愛的團契,彼此支持的團契,而不是互相猜忌、質疑與指控的群體。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着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藉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10:19﹣20)

我們是愛的團契,因為這是基督救贖的功效。因著祂的救贖,我們可以進入至聖所,來到神的面前。同時,前面的路還遠,更大的難阻就在前頭,因此,神願意看到我們同心前行。不停止聚會,因為我們都需要愛,需要相互支持與鼓勵,才有機會順利完成這人世的路程。

正版的獻祭

來9:23﹣28

原來地上所獻的祭,不是翻版便是山寨版,只有基督的獻祭為人的死罪帶來一次性的救贖,這才算是正版。

這樣,照着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禮儀去潔淨,但那天上的一切,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因為基督並沒有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而是進到天上,如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9:23﹣24)

地上的獻祭是人手所造的,而基督的死作為贖罪祭卻是屬天的。這屬下的祭是超越人的限制,即超越了時與空的限制,所以是一次有效,永遠有效。

他也無須多次將自己獻上,像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他在今世的末期顯現,僅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9:25﹣26)

這段經文處理的,是希伯來人夾雜在舊約律法主義及新約全然救恩的矛盾中間,作者明明白白地強調,新的約才是真正而永遠有效的救恩,舊約的律法、獻祭只是大祭司主基督的先鋒。後來的才是真正的主角。

只有正版的才有質素的保證,我們還沉迷於翻版(律法主義),還是盗版(偶像)?

進入人心的約

來8:6﹣13

主耶穌以新的約來取代舊的約,因為舊的約有所不足。也就是基督徒所信奉基督的全然憑信的救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的救恩。猶太人之所以難以接受,就是因為他們難以接受過去所信的不能達到神面前,而有一位自稱為神的兒子的卻說祂自己比律法更大。

但對我們這些基督徒而言,這是白白的恩典。這恩典是直入人心的,而不止是外在的律法條文。

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裏,
寫在他們的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8:10)

最大的分別是甚麼?就是律法所著重的是外表的行為,這些行為卻不一定來自真誠的心。對於華人教會來說,更重要的是只有外表的行為是虛偽,也就是最為人疚病的文化問題。這新的約帶來的,是內在的關係,是我們個人跟造物主所建立的內在關係。

他們各人不用教導自己的鄉親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要認識主;
因為從最小的到最大的,
他們都要認識我。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
絕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8:11﹣12)

這內在關係,是神認識人,且接納人。從前的律法生活只會不斷判人犯罪,而新的約就是全然恩典,不斷把人與神的關係拉近,重要的是從正面看人與神的關係。從前列出甚麼阻礙了人神關係,新的約就指出了如何促進人與神的關係。

問責與效法

來8:1﹣5

希伯來書告訴那些在地上受苦的信徒,地上的生活是過渡的,因此真正的盼望是在天上。主基督是屬天的大祭司,在天上真帳幕而不是在地上人手所建的帳幕獻祭。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在聖所,就是在真帳幕裏作僕役;這帳幕是主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8:1﹣2)

地上的一切都會成為過去,包括人的獻祭。只有天上的獻祭才具永恒價值。若應用到教會領袖身上,地上的一切都需要向至高的神問題,因為地上一切都是彷效天上真像而做的,既是彷效,那天上才是至終的對象,以天上真像作最終依歸。

天上的標準才是真正的標準,因此,不管人眼中的成就如何,也不如神眼中的成就。今日信徒有先知與祭司的職份,這職份就是彷效至高神而來,因此也必需向至高神負責。

他們所供奉的本是天上之事的樣式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上帝警戒他,說:「要謹慎,一切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8:5)

彷效需要徹底,包括主的事奉樣式﹣﹣祂展示犧牲的愛作為愛的最高表現,也是人要學習最終愛的表現。向神問責,因為我們要向神學習,效法祂的樣式,因此以祂作為標準。今日在地上的工作與生活,也需要時刻謹記我們在效法誰,向誰交帳。

曾經拒絕還有得救的機會嗎?

來6:4﹣12

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從來都不易回答。問題的根源有二:一是來自希伯來書這段經文,提到曾經嘗過主恩而又離開祂的,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二是我們看到一些人的行為,認為他們已經背棄所信,自然反省到天堂的福樂對這些人是否仍然有效?他們若回轉,還有第二次的機會嗎?

這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自問也不比前輩聰明,可以處理到目前為止仍未獲共識的問題。不過,細讀這段經文,卻又不是茫無頭緒的。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的話的美味,和來世權能的人,若再離棄真道,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親自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公然羞辱他。(6:4﹣5)

讀這段經文,第一印象就是這些人放棄信仰,因此救恩對他們來說不再有效。我從信義宗的神學立場出發,救恩與人的行為無關,即人不能因為做了甚麼而得救,也不能因為做了甚麼而不得救。換句話說,得救與否並不是以人的行為來量度。若按這思路討論,上述經文提到那些嘗過天恩的滋味的,聽過、經歴過、又表現過得救的新生,但卻離棄了真道,他們的結局會如何?

NLT這譯本處理這段經文提到:別人不可能把這些曾拒絕基督的引回,要他們重新再次悔改。而MSG版本則演繹出:若由他們繼續現有的境況,他們不可能回轉。意思就是,按這些人目前的意願,他們不會回轉,若沒有別的工作,也許包括聖靈的特別光照(像保羅一樣),他們不可能悔改。這是按人目前的資料可以作出的結論,他們曾經接受但又拒絕了基督,因此,他們也就把基督重釘十字架。

我想,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不是救恩對他們不再有效,而是他們(按目前了解)不會再接受救恩,不可能重新悔改。

這裡沒有處理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希伯來書要處理的,是一群正面對逼迫的信徒,如何持守信仰的問題。那些逼迫他們的,基本上是來自猶太教背景的,其中也許有些是曾經接受基督的猶太基督徒,如今因為各種原因,而拒絕了基督。面對這處境,作者勉勵他們要向前看,不要看這些曾經接受如今拒絕基督的人。神自會審判他們。

親愛的,雖然這樣說,我們仍深信你們有更好的情況,更接近救恩。(6:9)

接續前論,(和修版)說希伯來書的讀者更接近救恩,但NLT則指明以上得救與否的討論並不適用於能持守所信的人身上。既是堅守所信,就不需要考慮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因為堅守所信者,不會把基督重釘十字架。

我們盼望你們各人都顯出同樣的熱忱,一直到底,好達成所確信的指望。這樣你們才不會懶惰,卻成為效法那些藉着信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6:11﹣12)

作者及收信教會所關心的不是那些已經跌倒的人是否有第二次基會,而是面對逼害者如何堅持到底。一直到底是希伯來書主要處理的問題,放眼在正面的將來才是這段經文的題旨。
是的,沒有正面回應重新得救的問題,因為不論我們如何理解,最重要的是,主權在神手裡。憑信順服便是我們當下就可實踐的信仰生活。

成長的根基

來6:1﹣3

成長是一個命令,基督要求我們在祂的真理下不斷長進,而希伯來書的作者更要求以不斷學習來抵禦防礙成長的風潮。成長必先由立穏根基開始,具體來說甚麼是根基呢?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基礎,竭力進到成熟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懊悔致死的行為、信靠神、 各樣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的審判等的教導。 神若准許,我們就這樣做。(6:1﹣3)

基督道理的基礎(舊譯:基督道理的開端)共六個範圍的教義:救恩來自信心而不是行為、生活中對神的信靠、各類洗濯之禮、按手受聖靈的教導、死人復活及永恒審判。這些範圍包括了由救恩、信徒生活到永恒盼望等主要內容。換句話說,這都是洗禮班及初信班所要教的內容。

我想,大部份已受洗的,對這些教導應該不會陌生,那麼,便要起行,培育面對苦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