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人的墮落

創3:1-7;約壹2:16

早前《盛女大作戰》這節目引起了一時的話題,原因不外乎鏡頭中所展現的臉相與人生觀,有人共鳴,但更多人反感。從製作到評論,「盛女」這節目所反映的價值觀正正就是老約翰眼中人罪性的反照。

因為凡世界上的東西,好比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6)

不是嗎?追求肉體的滿足,或透過肉體來吸引異性;追求外表的美,儀容與儀態為主要的著眼點;所謂的自我形象,不也就是在別人讚許下建立起來的虛榮!審美的標準,若共建基於外在而忽略內在的品格行為,所謂美便只流於表面。

今日我們看到,在這城市視為美與成功的標準,似乎與基督教的信仰不相乎,甚至相反。這其實也不是甚麼新的觀點,因為這是人罪性的反映,早在創世的故事,人的墮落早已反映這肉體的情慾、 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

蛇對女人的引誘之所以有威力,是因為蛇所提的也是女人心中所想的。女人欠了行動的決心,蛇的花言巧語,是引誘,引誘就是引出一些人原有的素質或特質。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她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給了與她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創3:6)

女人見到這棵樹應已有一段時間,此時看的其實跟過往的一樣,是同一棵分別善惡樹。分別不在這棵樹而在於看這棵樹的人跟從前不再一樣。從前所看的是神的吩咐,聽命而又順服。經蛇的引誘後,由想法變成行動,由可能性變成事實。

好作食物就是肉體的情慾。園中所有果子他們都可以作食物,為何選了這一棵明言不可吃的?這是由懷疑神的話語開始,把神的標準放下,便以肉體的需要作唯一的標準作判斷。

今日我們所作的決定,有多少來自肉體的情慾,即以自我,尤其身體的需要作出發點,而不是以神的標準作出發點?

悅人的眼目,就是愛美,即眼目的情慾。事實上,愛美不是罪,神所造的世界也很美,而作為神的祭司,在衣著與獻祭的程序上都力求華美,而末後的新天新地更是滿佈黄金與碧玉。但是,為了悅己眼目而無視神,這就是罪。追求美,追過了頭就是罪。

能使人有智慧,甚至像神一樣有智慧,這樣的追求本來並不是一種虛榮,但追求的方法不對便是罪。若懂得「神是神」,祂有的是人所沒有的,以謙卑謙讓的心來到神的面前,順服神的帶領便不會被今生的驕傲成功進關。今生的驕傲是因為人想成為神,而不是只想追求神的智慧。學像神本來就是神的命令,在追求的過程中以自己的方法,加上不良的動機便是罪。

看今日人對物質、美及自我表現的追求到了一個地步自視為神,就是這世代的敗壞。

太複雜?不要自視過高便是了。

古今一樣的試探

相信主耶穌就在這位於耶利哥的山上接受魔鬼的試探。

原來主耶穌面對的試探,早在創世記已出現,而後來老約翰也有相同的教導。我相信,我們今日面對的試探也一樣。

主耶穌投入三年全時間傳道之前,先到曠野禁食,又面對魔鬼的試探。耶穌面對試探的地方位於今日的耶利哥,屬巴勒斯坦人管轄的地區。地點其實並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試探的內容,也就是主耶穌先示範自已靠甚麼來克勝試探。同時,祂所面對的試探也是我們面對的試探種類。

我們面對試探時,要知道主曾經歷,望向祂,從而得著出路。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分別都記載了主面對試探的情況,但次序有所不同。但得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主曾面對三種試探,先後次序並不是重點。同時,各福音書的作者著墨有所不同,只有路加說是經過詳細考察,並按次序而寫的(路1:1)。因此,若要看次序,則按路加的次序會較為合理。

按路加的記載,主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前,受洗後來到曠野禁食,當祂感到肚餓時,魔鬼來試探祂: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叫這塊石頭變成食物吧。」(路4:3)

試探出現的場景,就是你感到有需要時。這試探明顯是針對肉體的需要,人在禁食期感到肚餓,還有甚麼比食物更吸引?食物只是身體需要的一種,其他的需要還可包括情慾、情緒等其他跟肉體相關的慾念,是律法或社會上共識不該做的事。約翰總結為「肉體的情慾」(約一2:16)。

同一個試探,魔鬼早在人類的始祖已開始了,當蛇引誘女人食樹上的果子時,「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創3:6),便聽從了蛇的引誘,食了不可食的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夏娃有沒有別的選擇?有!園中所有的果子都可以食,但她卻選擇了唯一不可吃的果子!

食物本不叫人跌倒,反而是神造人時賜給人生存可享用的資源。只是,一則當時主在禁食,二則,魔鬼同時在挑戰祂的權柄。試探的吸引力在於你有撰擇與機會,機會越少,試探的吸引力越少,我們如何控制肉體的情慾,也就是如何管理迎面而來的機會。

主耶穌面對的第二種試探,就是人世間的繁華: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 對他說:「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給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一切都歸你。」(路4:5-7)

路加提到是「霎時間」,就是很短時間內,天下的繁華都出現在眼前。與創世紀中「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創3:5)一樣,是「眼目的情慾」(約一2:16)。
地上一切的榮華,主要是針對物質的吸引,神沒有給始祖「明亮」眼前,看不到物質世界有何吸引,眼目仍是單單仰望創造主,但看到了物質世界的吸引,不但「悅人眼目」,心更因此而隨著悅目的世界奔走了,最後更為了眼目的享受否定創造的主。

眼目的情慾是因為人心只追求眼前的美與利益,而忘記背後創造這美的主。

第三種試探,就是世俗的虛榮;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聖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從這裏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主要為你命令他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路4:9-11)

在殿頂跳下其實沒甚麼特別,但魔鬼的試探是要主耶穌在人流眾多的聖城範圍躍下,那又怎樣?就是在人前演出一幕「天使擁抱彌賽亞」,讓基督不需受苦而透過顯露身手來蠃得世人掌聲。

蠃取世人掌聲,夏娃的方法是偷食禁果來得到像神一樣的智慧,約翰的用詞是「今生的驕傲」。

這三種試探都在挑戰人的自我:肉慾、物慾與虛榮。主耶穌面對的方式,就是厶神的話語來回應:

耶穌回答:「經上記着:『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路4:4)

如果當日夏娃謹記神的話,不去懷疑也不去挑戰神所言非虛的屬性,她就會順服而不聽從蛇的建議。試探既來自敵人,回到神的話語,即深入認識、樂意順服便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近來多討論領袖的誠信問題,特首選舉反映了這些領袖個人品格的問題,我們只有從公眾認可的道德標準來吅評他們。但回到教會圈及信徒圈子,我們的要求就更高,以聖經作為我們唯一及最高的標準。面對引誘,還原根本,就是聽從還是不聽從,以及如何選擇的問題。外國有教牧也有感情缺失,面對引誘(不一定是對方引誘,也有自己立心犯罪的),一念之間選了跟從肉體的要求,忘卻來自聖靈的提醒及過去所積存的道德人格,一失足便成了一世的悔恨。

其實,最基本的教導在約翰一書已明言: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若有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一2:15)

不過,當我跟女兒分享這幾段經文時,她的反應跟許多做了多年基督徒一樣,認為又是回到同一方法,就是熟讀神的話語來面對試探,彷彿像一些說了等如沒說的話一樣。我說:的確這樣,我也不會改變這說法,因為我個人由少年時期開始讀經,經過多年不間斷地讀經,漸漸地,被神的話語及標準充滿了我的心思意念,成為了我的價值觀。不單是我,歷來不少基督徒也有同樣的見證,跟隨神的話語,的確是面對試探最有效的唯一方法。

分辨真偽(二)

約壹4:1-21

不少解經學者面對新約書信的背景,尤其提到一些跟護教相關的內容,都提出當時作者或收信人面對的處境怎樣。許多時候,這些教義在新約書信中出現,是教導當時教會如何面對假道學、假先知。

讀過教會歷史便會發現日光之下無新事,歷來的異端歪理都在於對基督救恩理解上的偏差,以及主事人以宗教為名謀取私利,甚至自以為神。針對這方面,護教也不必提出太繁複的道理,最好就是平信徒也能理解與堅持的教導。約翰提出了幾項簡單的原則:

首先是神的靈: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4:1-2)

接著是神的愛在教會中顯明,換個角度看,沒有愛的教會也不屬神的教會: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4:7-8)

基督的身份、救恩與弟兄姊妹間的愛,是互為關係的:

凡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上帝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4:15-16)

這兩項簡單的原則,第一項除了用於辨別諸靈外,還有反映一個人是否真誠地承認主耶穌的身份及救恩。第二項,就是在具體行為中反映的信心。

良心與真理的靈

約壹3:19-24

中國人理解的心並不止是身體的一個器官,還包括盛載情感及與天地契合的空間。因此,我們會把人的道德概念化為跟心相關的概念:良心。良心就是道德心,就是道德的最高標準。

華人信徒就把這最高的道德標準所在,與聖靈結合,認為良心就是聖靈感動我們的地方。華人基督徒仍憑良心行事,不過,這良心是聖靈感動與工作的所在。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3:20)

責備我們的可以是我們的良心,而這裡的心也會被譯為良知、感受等。換句話說,這裡的責備可以是感受上的悔過感。但約翰提醒我們,相信主的救恩並要行道,實踐愛,若實踐彼此相愛,我們便不再需要因為罪而自責,因為我們已實踐了神救恩的明證: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上帝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3:21-23)

救恩、愛與心靈的自由釋放是等同的。

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3:24)

聽道與行道,是容讓聖靈在我們的心工作,如此便完全了救恩。

何謂彼此相愛?

約壹3:11-18

彼此相愛這個主題彷彿跟約翰不能分開。四福音之中就是約翰福音提到主耶穌的新命令就是要門徒彼此相愛,而約翰的書信就在延續這主題。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3:11)

彼此相愛有何難?何解有別於其他的教訓,要特定強調這是新命令?彼此相愛是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到達一個程度就是等同犧牲的愛。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3:12)

愛的本質就是棄惡好善,而放下仇恨其實就是愛的表現。約翰指出該隱作為彼此相愛的反教材,就是他好行惡,討厭善行。因此仇恨佔據了他的心思,以致犯罪。彼此相愛,就是以愛的視覺來看對方,以善的意念來理解對方。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3:14-16)

原來愛與真正的生命在本質上是一樣的。沒有愛,就是仍以恨為與人相處之道,即仍活在被罪所駕馭的生活中,即是死。若基督的救恩是使人出死入生,因著祂為罪所付的代價而得著新生命,新生命以效法祂榜樣的生活,即對人要有犧牲的愛。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7-18)

理念上是犧牲的愛,行動上也一樣,因為愛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行動的表現。當我們明白彼此相愛是我們真正得救的表現時,便知道效法基督犧牲的愛何等重要。明白過後,便是行動!

起來,行動!

分辨真偽

約壹2:18-29

基督徒在世生活要警剔、要對罪敏感,因為我們處身一個敗壞的世界,這世界成為過去的日子甚近。

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2:18)

不論這敵基督是宗教上的假先知還是政治上逼害基督教的君王領袖,對基督教的不友善可表現在:

政治及人身安全的逼害,使人對教會敬而遠之;
傳播相反論調誣衊教會,把她描述成人民的鴉片;
淡化基督教的獨特性,把她的道理變成可有可無。

還有約翰教導我們如何分辨那些以基督教為外衣,傳遞假信息的敵基督,他們的特點包括:

一. 從教會走出來,因此明白教會用語及特色,可以傳遞似是而非的道理: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2:19)

二. 淡化基督的獨特色,淡他作為神的兒子、作為唯一拯救者的教義: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2:22-23)

三. 以人的理性為唯一驗證真理的標準,傳遞不能透過人理性理解的便視為虛假道理: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2:27)

除了分辨傳假信息者的真貌外,基督徒還得活得像樣,好叫我們的信心建立良好根基,不隨波逐流:

首先是要謹記神的教訓,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

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裏。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裏,你們就必住在子裏面,也必住在父裏面。(2:24)

接著便是仰望永恆,為神造人的其中一項與其他受造物不同的特色是堅持對永恆的追求與渴望,而相信只有透過神才有永生,是千古不移的道理: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2:25)

最後便是行公義,過公義的生活。不義的人與神沒有關係,這是最明顯不過的行為表現: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2:29)

言行一致是基督徒應有的表現,從甚麼行為便反映甚麼信仰。

愛與慾

約壹2:15-17

今日喜歡用核心價值這個詞,那麼基督教的核心價值又是甚麼?一個簡單的愛字便足夠了。基督親自示範了愛的最高境界,也同樣要求我們學習祂的榜樣。除了正面積極去愛,也以被動的方式來表達愛。

主耶穌早已明言一個人不能又愛世界又愛神。人的愛是有限量又有條件限制的,會受環境的影響,因此營造一個愛的環境是重要的。另一方面,人心是會被外在環境吸引的,因此,一個沒有愛的環境,人的愛心也會變得冷淡。同時,有些愛是沒有價值的,但卻相當吸引。這就是跟情慾相關的愛。約翰教導我們要遠避這些吸引我們的情慾,引誘我們遠離神的情慾。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2:15-16)

我們可以選擇愛甚麼,這是神造人時留給人寶貴的禮物。但人卻濫用這禮物,以致讓罪有機可乘,人選擇的自由頓然成為了犯罪的工具。因此,約翰提醒我們愛神與愛世界二者不能並存,這是一個選擇,只可二選其一。又因為人的愛是有限的,選擇了愛世界,就會被世界的物慾所吸引,而沒有空間去愛神。而神既是忌邪的,與世界的價值並不兼容,因此愛世界,便不能再愛神。一個人不能又愛神又愛世界!

當然,我們既然相信這世界是神所造的,我們不能全然否定這世界的價值。因此,人面對世界,要選擇面對這世界,參與神對這世界的拯救計劃。這也是愛的一種表現,但卻是基於愛神、愛祂原來的創造,因此要參與回復祂創造的美。相對情慾,全然是為滿足自己物慾而存在的愛,愛神的創造更具使命及永恆的價值。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2:17)

愛與慾,二者不能並存,你如何選擇?

又舊又新的命令

約壹2:7-11

我們常強調「新命令」,因為新命令代表不是老調重彈,而是有吸引力、新鮮感、與別不同。信主多年,還到底有多少新命令?還是我們要學習持守「舊命令」,把老生常談的做出來?

約翰的書信強調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並且要知行合一。能把道活出來,這道才是基督的道。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2:7-8)

這個彼此相愛的命令,對使徒約翰的讀者來說,肯定不是新命令。但若只聽道理而不行道的話,這顯然就是新命令。若我們說這是新命令,要想想:為何這是新的命令?是否因為我們從來沒有遵行這命令,因此這命令才保持新鮮?

約翰明言,新世界新秩序已因著基督的救恩已經展開,這新秩序就是以愛來維繫的。因此,彼此相愛便是這新世界的軸心。這不是新的,因為神在祂創造的世界中早已定下這誡命,而主耶穌親自成為人也是這誡命的具體表現。

這也是新的因為許多人聽了卻不明白、明了卻不去行。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2:9-11)

若從根本上明白這誡命,就會曉得彼此相愛是對抗罪與苦難的最利害武器,沒有愛的行動,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哲學理論。

從基督出發的神學觀

約壹2:1-2

基督教的神學觀不能離開基督,不涉及基督,基督教也不再是基督教了。離了我,就不能作甚麼,包括神學思想。

約翰在他的書信中,一開始便提到神學思想必涉及個人跟基督相遇的見證,這是一切神學思想的基礎。那麼,從基督的甚麼出發作神學思考?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2:1-2)

耶穌基督作為挽回祭,就是為人的罪所付出所犧牲的,就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其實,早於上世紀初的華人教會領袖如賈玉銘早已提出:基督是整本聖經的中心。

那義者耶穌基督,就是為罪人成就救恩的那一位,越深入讀聖經,越明白不論是新約還是舊約,都指向基督。今日教會不以基督為中心,不算是基督的教會;今日神學院不以基督為中心,不算是基督工人的訓練場所。因此,思考基督的救恩如何具體地呈現於現代人生活中,才是今日應研究的主要神學課題。

對我做領導學研究的啟發,就是探討以基督為中心的領袖觀。作為領袖如何作為神施行拯救的媒界。

黑白兩道

約壹1:5-10

讀神學及哲學的人還時常辯論基督教的人觀到底是一元、二元還是中國傳統的三元人觀。不過,從創造開始,神與光與暗分開,晝與夜分明,就是說明這世界有黑也有白、有光也有暗、有善也有惡。當然,我們理解主耶穌出生的年代,近東一帶受著希臘文化影響,把世界二分為善與惡,因此新約大多數的表達都是二元對立的。這是神選擇在此時此刻此地啟示祂自己,容讓人從二元人觀去了解這世界,我們也得從這世界觀出發明白真理。

上帝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1:5-6)

光與暗,就是聖經作者們所認同,共用來表達世界的善惡對立。這表明善惡之間界線是明顯的。因此,世人只有選擇光或暗,沒有灰色地帶。灰色地帶只是不願跟從的借口。因此,認識神,就是由黑到白、由暗到光的過程,只有過程,沒有灰色。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1:7-10)

由黑進入光,就是由罪進入義。神赦免我們的罪,並幫助我們從罪中得釋放與自由,進入神的國度中。我們遇到難以分辨是非的處境,並非因為世上存在灰色地帶介紹是與非之間,而是我們進入光明的過程中,對真理的認知不足而已。隨著我們對神的認識增加,是非的界線便越見明顯。因此,遇上疑似灰色地帶,先要想想自己是否對神的認識不足,對真理的界線仍是掌握不夠所做成,而不是隨意把神的標準改變,來迎合自己的無知。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