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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耶利米書

公義的判決

耶51:50-53

我們的神是掌管宇宙與歷史的神,不論認識祂與否都在祂的管轄之下,被祂使用。當我看到惡人得呈,不義之事似乎很順利地發生,都要緊記,神仍在期中掌管所發生的一切。

當以色列人還在為自己的國運愁苦時,神沒有離開他們。當他們受到巴比倫軍隊攻擊時,神沒有視而不見。神雖使用巴比倫教教訓叛逆祂的子民,但神沒有容讓巴比倫任意羞辱耶和華的敬拜而沒有行動。

你們躲避刀劍的要快走,不要站住!要在遠方記念耶和華,心中追想耶路撒冷。我們聽見辱罵就蒙羞,滿面慚愧,因為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51:50-51)

我們說:「一單還一單」,意思就是神使用巴比倫懲罰以色列,但若巴比倫得罪耶和華,他們也需受罰。這些外邦人在耶和華的聖城及聖所任意妄為,也會得到他們應得的結果。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通國受傷的人必唉哼。巴比倫雖升到天上,雖使他堅固的高處更堅固,還有行毀滅的從我這裏到他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51:52-53)

在人眼中如何堅固的城邑、如何豐富的資本、如何雄厚的實力,在神眼中也算不得甚麼。

今日我們眼中有甚麼是牢不可破的勢力?經濟與軍事大國,若得罪神,到最後也只得頹垣敗瓦的結局。

我們生活中有甚麼極為玩固的陋習改不了?能比固若金湯的巴比倫城牆堅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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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29 英吋 耶利米書, 公義

 

神在列邦中的主權

耶49:17-22

大多數人首先想到的基本是自己的需要,這是自然不過的事,不必太快下結論說:人基本上是自私的。但也不要停留在自己的需要身上,否則,這便是真自私。

神不斷要求我們不要停留在自己的需上,要多關心及注意別人的事。在推而廣之,也可理解為信徒群體不要單顧自己圈子裡的事,也要看圈外的人和事。因為,神除了是我們的神外,也是未信者的神,甚至是敵擋神的人和國家的神。

耶利米在宣告列邦被神審判時,也突顯了神也是不認祂那些國家的神:

仇敵必像獅子從約但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轉眼之間,我要使以東人逃跑,離開這地。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49:19)

以東在舊約的先知書中經常被提起。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是以掃的後裔,與以色列民族原本是兄弟關係。也許因為這關係,對他們也有一定的要求,就是當兄弟遭難時,會期望他們出手相助。換個角度看,若以東袖手旁觀,甚至加害兄弟,那審判也是大的。

最重要的還是,主權在耶和華手裡,有誰能在祂烈怒與審判下幸免?

我們不要單看自己的需要,因為神也願意其他在祂審判之下的人認識祂。教會與世界的關係也一樣,因為教會能為世界帶來屬神的信息,讓世人得到認識及知道神的機會。

當我們遇到困苦時,被世界大環境所害時,也要記著神也是列國的神,甚至能改變、使用那些否定祂的國家元首。為世界或列國禱告,求神改變他們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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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25 英吋 耶利米書, 救恩

 

偏聽(二)

耶43:1-7

神沒有正面回應我們所求,我們會有何回應?若神對我們說不,我們會甘心順服?

亞撒利雅也許以為耶利米會支持他們逃到埃及的計劃,於是請耶利米向神祈求,期望回得著正面的回應,可是,神的心意就是要他們留在耶路撒冷,不要移民走難,他們的反應可算是相當激烈:

何沙雅的兒子亞撒利雅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一切狂傲的人,就對耶利米說:「你說謊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並沒有差遣你來說:『你們不可進入埃及,在那裏寄居。』這是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挑唆你害我們,要將我們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們有被殺的,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的。」(43:2-3)

人不敢公然得罪神,但卻會借神的僕人來發難,受罪的當然是忠於神話語的僕人。

這裡讓我想起昔日的移民潮。面對九七,當時有不少人──不論是否基督徒、也不論是否教會領袖,都有「恐共情意結」,尤其九十年代。他們選擇了離開香港,然後找一個「屬靈藉口」,說成是神的心意。這不是跟耶利米的時代很相像嗎?這不是我的觀點,是楊牧谷早在九十年代已提出這質難。

也許,我們自己早已有的決定,就應自己拿出勇氣來承擔後果,不要硬搬神出來,「屈」祂說成是祂的心意,及後出現問題時,又「屈」祂說祂沒有保守。

神所賜的信息,此刻明白不明白、合我們的計劃與否,都應專心順服,不應偏聽。面對一些處境,也許神要我們逃難,也許神要求我們堅守崗位,有更好更美的結局在等我們。

順服始終是成熟基督徒必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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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18 英吋 耶利米書, 順服

 

偏聽(一)

耶42:1-22

很多時候我們不單以自己的觀點來解讀神的話,更多時候選擇神的話來支持我們自己已有的觀點或決定。

當以色列人目睹耶利米的預言一一應驗:南國猶大被滅、人民被擄時,留下在耶路撒冷的又經歷內亂,他們回到耶利米面對,想聽他傳講神的心意:

眾軍長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何沙雅的兒子耶撒尼亞以及眾百姓,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進前來,對先知耶利米說:「求你准我們在你面前祈求,為我們這剩下的人禱告耶和華你的上帝。我們本來眾多,現在剩下的極少,這是你親眼所見的。願耶和華你的上帝指示我們所當走的路,所當做的事。」(42:1-3)

看似敬虔,好像一心要回歸尋求神的心意,更信誓旦旦要聽從耶和華的話:

於是他們對耶利米說:「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的上帝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作真實誠信的見證。我們現在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面前,他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上帝的話,就可以得福。」(42:5-6)

他們在這對話中也看似有點改變,就是指稱耶和華是你耶利米的神,到我們的神。意思就是,我們認同、接受耶利米你所講的,是出於耶和華,祂不但是你的神,也是我們的神,因此,我們也必聽你的話,遵守神藉先知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這是事實嗎?

耶利米也如實向他們傳講要留在耶路撒冷,神必賜福;若到埃及去,必災禍連年。

其實,若他們一早聽耶利米的話,又把他早前所預言的都牢記於心,對這番話應沒有質疑之處。神賜福給祂的百姓,他們所站的土地就是應許的標記,若不是他們屢次犯錯,他們斷不會被列國欺凌,部份人要被逼離開這應許之地。單看結果還以為是神不守祂的約,只是神的心意仍給以色列人悔改的機會。只是他們偏聽自己喜歡的部份,拒絕聽神全面的宣告。

耶利米也知道他們只是表面敬虔、內裡詭詐:

所剩下的猶大人哪,耶和華論到你們說:「不要進入埃及去。」你們要確實地知道我今日警教你們了。你們行詭詐自害;因為你們請我到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那裏,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上帝,照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一切所說的告訴我們,我們就必遵行。」我今日將這話告訴你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為你們的事差遣我到你們那裏說的,你們卻一樣沒有聽從。現在你們要確實地知道,你們在所要去寄居之地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42:19-22)

耶利米也早知他們的虛偽,因此再次勸告他們要真心真意悔改。有時,我們面對自稱為基督徒的,要他們悔改,比叫一個未信主的人接受主更難。原因就是這些人「偏聽」,只選擇自己愛聽的部份來跟從,拒絕接受神全面的管教。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埃及,就是自以為最好的選擇,表面地尋求神,期望神支持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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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16 英吋 耶利米書, 順服

 

降災與警告

耶36:1-3

雖然二者有很大的分別,但不管是預言還是警告,神的心意並不是要人受苦。神清楚地明示耶利米為何祂要先知發出有關的警告:

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或者猶大家聽見我想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我好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36:2-3)

神預先宣佈刑罰,讓人知道犯罪的後果,目的是要人不要犯罪。神說「或者」,其實心裡仍存有一絲的期望,希望祂的子民回轉,神到底還是給人悔改的時間與機會。

若說舊約的神的嚴厲的神,那只是我們對舊約不熟識。越多讀舊約,越發現這位神是充滿慈愛與憐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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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10 英吋 耶利米書,

 

囚徒的禱告(二)

耶33:1-13

在困境中知道出路,聽到神的啟示就是受苦者能支撐下去的主要動力。先知耶利米面對無盡的苦境時,他所依靠的就只有神。而神透過向他啟示自己的心意,揭示未來的景象讓耶利米明白出路是怎樣的,好叫他一方面得著安慰,另一方面也可以安慰那些跟他同受苦難的人。

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33:2-3)

專心求告耶和華,緊緊追隨祂的,祂將把更大的責任交予追隨者。神以更豐盛的恩典來代替苦難。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愈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33:6)

有誰比報好信息者更受歡迎?我們在談論事奉,主要的要求還是要忠心,而許多時候獎賞都不會是即時可見的。可是,事奉的獎賞也可以是事奉本身。傳好信息的人,腳踪何等佳美。

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名為可喜可樂之城。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懼怕戰兢。(33:8-9)

不單傳好信息,還要傳得救、赦免、歡欣的信息。在困境中求告,仍堅信在神手裡沒有難成的事,而祂的回應就是把又大又難之事向僕人啟示,要祂的僕同時傳達苦與樂的信息。我們常強調事奉要付代責,走的路是又窄又苦的,但可不要忽略神也要我們傳達好信息!

有同工說,事奉主的,美名惡名都要受,耶利米先知就完全活出這句話的精粹。雖說我們讀到的都是困苦的惡名,但神也有應許給予美名的工作。只是,今日的事奉者也只強調美名,而忽略二者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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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08 英吋 禱告, 耶利米書, 苦難

 

囚徒的禱告(一)

耶32:16-44

一個帶著使命去生活與事奉,換來的卻是連串的壓逼與恐嚇,對著呼召他去受苦的神,還有甚麼可說呢?此時此刻的耶利米,不單受人排擠,還要受牢獄之災,罪名就是叛國,但是,他心目中的神並沒有改變,因此他還能發出這樣的讚美:

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32:17)

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不是自我安慰,而是事實。神也正面回應耶利米,給他打打氣: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上帝,豈有我難成的事嗎?(32:27)

神一再確認祂是全能的神,對正處於苦境中的人有甚麼意義?受苦的過程中明白苦難的意義其實沒多大作用,反而,知道苦難何時終結才是最大的幫助。

在神手裡沒有難成的事就意味著一切都在祂掌握之中,祂所說的話不會落空,祂所愛的人也不會無辜受辱。當我們在唱在禱告,說:在神沒有難成的事,我們在想甚麼?

也許在處於順境日子時,要好好建立對神的信靠,從生活的小節上體會在神手裡,沒有難成的事,以至日後可以支撐落入苦境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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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07 英吋 禱告, 耶利米書, 苦難

 

歸家之路

耶31:2-40

浪子回頭的故事,我們心底裡始終為大兒子不值,為何一直循規蹈矩、謹守崗位的大兒子所得的不如那已經花掉該屬於他那一份財產多?他已用盡應得的部份,回來又吃又喝那本來就不屬他的一份,即是大兒子的一份,多麼的不公平!

想起十年前台灣的陳進興,一個罪大惡極的囚犯被判五次死刑,但因他在獄中信主而引起許多爭議:為何神會拯救一個罪大惡極的人?對於那些被他害死的人不是很不公平嗎?

對這些問題,我們實在很難回答,因為救恩出於耶和華,都是祂的主權,人沒有說三道四的身份與資格。不過,雖說對其他人公平與否很難回應,但對於犯罪者又怎樣?我們常有一種假設,就是犯罪者在犯罪的過程中是一種享受,且非常快活。而正經的、正義的人所過的日子是平常不過,也許是受著壓逼地度日。這是事實嗎?

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31:19)

這是人的罪疚感帶來的痛苦,神願意人回歸,回歸的意思就是回家。

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再以擊鼓為美,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31:3-4)

再建立就是重生的機會,再建立就是讓人回家後不單可以重拾以往已失落的溫暖和愛,還可以重新做人。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31:33-34)

沒有赦免就沒有重新做人的機會,未來的憧憬也不能有甚麼好的想像。沒有赦免,未來只流於幻想。而赦免帶來的就是重新建立的關係,這就是新的約。舊的約已被人的罪性破壞,而新的約就是新的機會。悔改就是歸家之路的起點,起步進入更新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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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06 英吋 耶利米書, 苦難, 救恩

 

苦難還比不上恩典(三)

耶30:18-22

神的恩典除了糾正過去的不正常外,還展望未來。恢復原貌是最基本的,也只是起點。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城必建造在原舊的山岡;宮殿也照舊有人居住。必有感謝和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我要使他們增多,不致減少;使他們尊榮,不致卑微。(30:18-19)

除了重尋失去的住處之外,更重要的還是回復喜樂與尊榮。人最悲哀就是愁苦終老以及失去尊嚴。如果拯救只停留在物質層面,一個身體健康但沒有喜樂與尊嚴,就是一個心靈不健康的人。這就是不完全的醫治。

因此,第五方面,就是在精神及心靈上的醫治,神給人回復應有的喜樂與尊榮,讓人可以繼續活得有價值及意義,可以抬起頭做人。

而第六方面,就是與神重建關係。

他們的君王必是屬乎他們的;掌權的必從他們中間而出。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有膽量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30:21-22)

這是一種親密的關係,是雙願意跟對方親近,而不是一方願意,另一方卻被逼的。而這種親密,也是給人重新可以成為神的使者,履行祂的使命。未來的盼望,是人有機會為神有所作為,而不只是健康但無用的器具。

人活在世上,最高的價值莫過於可以被至高神使用,成為祂在地上的代表,可以服事祂。因此,可以事奉,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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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04 英吋 耶利米書, 苦難, 救恩

 

苦難還比不上恩典(二)

耶30:11-17

第四方面,就是得著醫治。

苦難、犯罪也可視為一種病,意思是:不該是正常的狀態。相對佛家視苦為常態,基督教反而更強調這是不正常的。普遍存在並不代表應該存在,更不代表它是正常的。就如罪犯之普遍存在,應視之為社會的不健康但普遍的現象;又如癌細胞在體內遊走,沒有人會認為這是正常的,但也不可否認這是普遍的。

耶和華如此說: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無人為你分訴,使你的傷痕得以纏裹;你沒有醫治的良藥。(30:11-12)

以色列民犯罪得罪耶和華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姑息的餘地。在人眼中是無可救藥的。不過,在神手中卻不一樣:

耶和華說:我必使你痊愈,醫好你的傷痕,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說:這是錫安,無人來探問的!(30:17)

這裡強調的是,人離棄耶和華尋求別的拯救雖然無效,但仍有神在其中。祂必醫治與拯救。這一則反映耶利米時期以色列人要找埃及的幫助也不依靠耶和華;二則也反映我們今日常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問題而忘掉耶和華是我們隨時的幫助。結果是自討苦吃、病入膏肓,可是,神仍預備祂的醫治。

若苦難是一種病,是對人生出現病徵的描述,那麼,神的醫治就是對苦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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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10/03 英吋 耶利米書, 苦難, 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