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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路得記

義與利

得4:1-12

按不少解經家認為,路得記的時代背景,是以色列民把大部份摩西律法已忘掉的一個年代。但是,路得記的作者卻處處強調,還是有人真心真意按著神的律法而活,真心相信耶和華並不只是列祖的神,還是他們此時此刻的神。

有一個以利米勒的近親,按道理比底波阿斯更親的親屬可以先娶路得,只是這人只願意買回原屬以利米勒的田產,但卻不願娶路得。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4:5-6)

到底他是不願意娶路得還是不願意為已死的家族留下後裔並不是最重要。這裡有一個買贖的觀點倒是相當關鍵的。波阿斯所用的動詞是redeem,中文就譯作贖,這也是後來用在基督的救恩,買贖的意思。換句話說,在猶太人心目中,為家族成員討回他們的財產,甚至願意付上代價,照顧對方的孤兒寡婦到一個地步甘願吃虧。

不為自己的益處,為了成為別人的好處,就是基督的救贖精神,也是波阿斯在迎娶路得一事上所顯出的義行。原來基督的救贖,我們理解那稱為犧牲的愛是可以實踐的。表面上很吃虧、很愚笨,但在神眼中卻是義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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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24 英吋 路得記, 救恩

 

有情有義

得3:1-18

讀到拿俄米「指導」路得如何向波阿斯明示婚姻嫁娶的要求,給人印像是近東女子這麼主動,而波阿斯這麼爽快便答應,他們必定在之前第一次見面時便已戀上對方!這些看法當然有可能,也可以從更浪漫的角度來描述他們之間所發生的事。不過,細讀這段經文,不難發他波阿斯與路得之間,除了有愛,更明顯的,是有義。

從波阿斯的反應看,他基於道義與責任更多於眼前的激情來決定跟路得結婚: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3:10-13)

首先,波阿斯似乎是年紀較大的一位,他表示路得沒有選少年人而跟從波阿斯,他看重路得雖為外邦女子,也懂得跟從猶太律法而不隨個人意願而行。而他們之間的關係,可謂由義的角度出發多於表面的激情。

第二,波阿斯沒有因為路得的意願,又或自己的喜好作最後決定,還得按理先讓更近的新屬先作選擇。我們不知道若另一位親屬真的娶了路得,故事的發展會怎樣,只是,從故事發展看,像波阿斯這樣的一等一好人,在當時並不多見。

他是個甘願吃虧的人,因為他娶了路得,與她誕下的第一個兒子是屬於拿俄米夫家那族人的,波阿斯只是為親屬盡責任與義務。雖不至於說他沒有半點好處,只是也不是單純因為個人喜好而作的決定。因此,他選擇跟路得結婚,一則二人之間因為彼此欣賞加上傾慕對方的為人;二則也因為猶太律法中的道義責任。二人的結合可謂有情有義,而不是單純的浪漫感覺。

今日我們談情說愛很普遍,有情有義的結合又有多少?浪漫派會說只是因為責任,二人之間的愛便不夠真、不夠純;可是,當其中一方有不顧家的行為,他/她便被評為不負責任。愛與責,二者確實也不應分開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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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23 英吋 路得記

 

馨香之氣

得2:1-23

路得進入財主波阿斯田裡拾取麥穗及認識波阿斯的過程非常順利,並不是偶然。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2:11-12)

原來在見一個之前的好感與厭惡感是來自「傳聞」的,這其實也不奇怪,我們不也常常把道聽途說的當為事實,然後以此作價值判斷的跟據嗎?

波阿斯對路得特別感興趣,一見到這個女子便問僕人他是誰,也許是她的美貌吸引,但這只是瞎猜,聖經根本沒提過她的樣子怎樣。但田中獨有一位來自摩押的女子,不引起別人的目光才怪呢!而波阿斯的僕人也隨口可以說出她的來歷,可見得路得的故事(見證)早已廣泛流傳。因此,說波阿斯見了路得一見鐘情,也許太武斷,以為路得記是泿漫愛情小說。我不否定有愛情故事的浪漫情節在內,只是明顯地路得吸引別人的目光並不是她的外表,而是她的行為、她的內心。

我們雖說傳聞不可信,但實際上我們都被傳聞影響判斷,沒有多少人是完全客觀理性到一個地步,在日常生活中聽到的傳聞,在沒有足夠證據支持下便完全否定。聽了一次、兩次、三次,傳聞也會影響我們的判斷。

而平日的好行為,見證的作用也在於此。與其容讓傳聞歪曲真相,不如加倍在行為上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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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21 英吋 路得記

 

只要回頭

得1:6-22

繼續拿俄米的移民悲歌。

如果接納移民去摩押地的選擇是人靠自己作決定的悲劇結果,甚至象徵了屬世的選擇,那麼返回猶大地便是浪子回頭的選擇了。

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於是他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1:6-7)

耶和華的名字初次在路得記中出現,是肯定神賜福及保護祂的百姓。這裡沒有說明摩押地的環境實況,拿俄米回家的決定,只是因為喪夫喪子,回猶大後或許仍可投靠親友。

明顯地,猶大地生機重現是因為相信神的信實。而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天災人禍是神離開了我們所至,短視的便選擇良禽擇木而棲的方式,及後看到別無他法,又看到神如何保守那些緊靠祂的人,我們又選擇回頭學習依靠神。這確實是許多人所走的信仰之路,以眼前利益為選擇的原因,人生的光陰就在這裡虛渡,不要必的苦難困境也由此而生。

要知道當時選擇移民並不只是由一處移民另一處,按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的政策,各族各家各戶都分得可以耕作的土地,移民除了放棄原屬自己的田地外,還要進入一個陌生的環境,連宗教信仰習俗也會被改變的環境去。因此,當拿俄米決定要回鄉時,她便叮囑媳婦不要跟隨,因為她深知移民的凄苦。但路得卻堅持跟從: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1:16-17)

看到拿俄米算是一個很好的奶奶,她兩個媳婦都不願丟下她,但路得卻更為堅決,似乎已定意連宗教信仰也改變。這回應原是以詩歌體栽出現,表明了路得的堅決。但細讀之下,也不難發現這也可以是我們在信仰上的決定,一個全然委身的決定。

可曾考慮發出這豪情壯語:「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為了使命?為了與人的關係?為了工作?當然,路得也不知道將要去的地方是個怎樣的地方,然而,她的家人朋友全都在摩押,最好的選擇,當然是留在家鄉。況且以色列民族大體上是排他的,岐視其他的民族,因此,路得的決定應不是家人鄰舍會認同的。而拿俄米也知道這樣回鄉也不是甚麼光彩的是。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1:20-21)

回頭也許有點苦澀,但不回頭就只有死路一條,這就是拿俄米的決定。這也是我們需要謹記的,犯錯後只要願意回頭,永遠不會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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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20 英吋 舊約人物, 路得記, 救恩

 

悲劇的序幕

得1:1-5

關於路得記的研讀與解釋,不少華人學者都傾向寓意釋經,以波阿斯預表基督,他願意行義「買贖」親族的遺孀,為親族兄弟立後。這樣的理解無疑以基督為中心貫穿了新舊約,但作為大衛王時期的猶太文學作品,故事中反映當時的民族與宗教情操也具有深刻的教訓和意義。

故事一開始是一個家破人亡的悲劇,這豈不是歷代人類面對的共同困境嗎?困境或許來自天災,但更多時候來自人禍。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的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1:1-2)

第一節就清楚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就是士師當政初期,政局穩定,至少猶大人能選擇遷居摩押地過渡饑荒。良禽擇木而棲,為了一家生計移民我們屢見不鮮。去哪裡,為甚麼去,各人自有各人的考慮,但考慮的過程中總要計算風險。從整本路得記看,作者很看重耶和華的信仰,短短四章經文就提到耶和華18次之多,雖說作者沒有批評這移民的決定,但顯然這決定並沒有考慮到信仰因素在內。

多少時候,我們大小的決定有容讓神參與其中?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1-3-4)

看來,以利米勒移民的時候,兒子的年紀還小,還未及娶妻之年,也可想像就算以利米勒年紀不少,他的妻子最多也只有三十多歲。可惜的是,以利米勒突然離世,剩下孤兒寡婦,境況相當可憐。一心本來是為活得更好選擇移民,但遭逢不幸又豈是當初預料之內?

再者,這個家庭似乎對摩西的律法也作出妥協,就是為兒子娶了外邦女子為妻。沒有神的生命,所作的選擇也不會按神的律法而行。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1:5)

福無重至,禍不單行,年輕守寡的拿俄米剛步入中年便白頭人送黑頭人,在地上一無可靠。作者刻意強調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突出了她的凄苦可憐。

一個悲劇的開始,源於人的不完美計算。我們很難說當日的決定是對是錯,因為盡了人的計算,也有意想不到的情況會出現,我們叫意外。意外是沒有辦法防止的,我們頂多只能把所知的都包括在內,意外是人努力極限以外發生的事。我們也不能說凡事先求問神便不會有意外出現,問題卻是,意外當前,或悲劇當前,神在哪裡?

歷史和許多見證都告訴我們,不論人的決定帶來甚麼後果,轉見仰望神,神必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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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9 英吋 苦難, 路得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