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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男性

把問題拖到最後……

創43:1-14

這不一定是男性的特徵,不過,在不少男性身上卻發現得到。我們過往的印象,男人大多數是決斷型,這或多或少受到戰爭英雄畫面的影響-──男人就是大將軍的型格才合理,做事要光明磊落,決斷要英明,行事要爽快。我們也以此來期望領袖,好領袖總不會是那些優柔寡斷、娘娘腔、朝令夕改等等。

性格的類型與領導風格、跟一家之主的形象固然有所關係,但卻不是唯一的標準可以量度領袖的成功或父親的形象是否合格。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作為領袖或一家之主,作決定時不應把問題拖到最後。

當雅各的眾子從埃及回來,說要把便雅憫帶到埃及才能把西緬帶回,雅各沒有回應,就算直到從埃及地帶回的糧食用盡,他仍不願面對現實:

那地的饑荒甚大。他們從埃及帶來的糧食喫盡了,他們的父親就對他們說:「你們再去給我糴些糧來。」猶大對他說:「那人諄諄地告誡我們說:『你們的兄弟若不與你們同來,你們就不得見我的面。』你若打發我們的兄弟與我們同去,我們就下去給你糴糧;你若不打發他去,我們就不下去,因為那人對我們說:『你們的兄弟若不與你們同來,你們就不得見我的面。』」(43:1-5)

猶大只是重覆他們帶回來的口信,作為一家之主,一族之長,雅各愛子心切,但卻沒有理會其他成員的需要與感受,並把問題一拖再拖。我們都知道,雅各最後也無奈地接受要把幼子送去埃及。

我們當然不能因為知道結果是好的,才說雅各拖延有何不對。只是,當我們細心想想,不必要的拖延是否可以把事情處理得更好,還是更壞?期間出現其他選擇的機會有多大?反正都要面對,早些處理,不安的情緒是否會短暫些?

不是每一件事都不可拖延,但作為領導,每一個決定都不止影響個人,也要為其他受影響的人設想。這不單是領導的成功或效益問題,更是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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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17 英吋 男性, 領袖,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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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與他同在

創39:1-23

雅比斯的禱告,是求上帝與他同在。
以馬內利,也都是神同在的意思。
主耶穌離世前為所愛的門徒禱告,也就是求天父與他們同在。

神同在有多重要,似乎不用多說,但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又似乎不太明白、不太重視。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39:1-2)

不論順境或逆境,神都同在。就算不義之事發生在我們身上,就算天降無莽之災,神也照樣同在。這是祂的應許,沒有別的福氣與承諾可與神的同在相比。而神同在的明證,就是「百事順利」。但不要誤會「百事順利」就等如完全沒有困難,不,神同在,就是要用我們雙手去顯出祂的大能與榮耀,而逆境往往就是最佳時機。

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裏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裏。自從主人派約瑟管理家務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裏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39:3-5)

約瑟沒有因為被出賣而終日埋怨家門不幸,反而他努力地做好自己、努力地活好每一天。正因這樣,不信的人也看到他的見證。因此,神同在本質上就是見證。作為基督徒,追求神同在的正確目的,並非「百事順利」,而是成為有力的見證。

把約瑟下在監裏,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裏坐監。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他們在那裏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39:20-23)

已提過,神保證與我們同在,卻沒有保證沒有困難。困難、災難或苦難,只是事實的一面。另一面卻是更大的見證、更大的福氣。約瑟因為堅守原則,即時導致被誣告入獄,但神沒有離開他,他仍能做事順利,更能顯出神的偉大。

作為基督徒,這可以是我們職場見證的借鏡。求神與我們同在,在工作之中、在困境之中,也在不信的群體中顯出主的大能。所要求的,就是忠心做好本份,並堅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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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14 英吋 男性, 職場, 創世記, 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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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罪魁禍首?(二)

創37:12-36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是流傳已久待人處世的名言。這句說話顯示了人與人之間的複雜關係,對一些人來說,每日都活在害人與防人害的思量中。

其實,罪一生根,要把之除掉並不容易,因此,害人之心要在其意念之始便要面對。約瑟的兄弟彼此商議要如何除掉這眼中釘時,就是沒有人即時願意公然持相反意見,最後落得悔疚終身的結果。

彼此說:「你看!那做夢的來了。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裏,就說有惡獸把他喫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裏,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37:19-22)

作為家族中的長子,流便算是曾經嘗試做好本份,也許因為他勢孤力弱,也許因為他決心不足,沒有根本地拒絕害人之計。

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37:26-27)

相比其他兄弟,猶大也許有一點點良知,知道不應流無辜人的血。只是,他也不敢公然與其他幾位兄弟決裂,沒有阻止繼續謀害約瑟。他也許認為把他買走可以止息兄弟間的怒氣,又可救回約瑟一命,只是,害人就是害人,他只在程度上有所分別。

其實,害人之心是會透過集體行動而擴展。若只是一個意念而沒有人提出,那便不會有行動;若只是一個人提出而沒有和議,也不會成為行動;當遇上反對聲音或不同意見,行動會改變。流便與猶大的意見沒有人反對,也許兄弟間對如何處理約瑟一項也沒有具體計劃,也許只是其中一人提出加害約瑟,在沒有反對下行事。

看來罪惡的滋長是因為選擇沉默的反對者,和沒有勇氣徹底阻止惡行的懦弱者。回到根本,就是他們的父親雅各,在看到兒子的惡行時保持沉默,漸漸地在這家族形成了一種處事態度的規範,就是在面對惡行時選擇沉默。

我並不鼓勵凡事都大張旗鼓地反對,皆因我們只是有限的軟弱者,也會有看錯的時候。但若遇上大是大非,就要義無反顧地阻止。因此,沉默的多數,也許會是罪魁禍首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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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13 英吋 男性,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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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罪魁禍首?(一)

創37:1-36

子女的爭執到底是誰的過錯,誰是真正的罪魁禍首?作為當事人,子女當然有責,但養不教父之過,為父親也不會沒有責任。此外,我們的信仰生活是否只有生活,沒有信仰?當風雨或試探來臨之時,我們看到的是誰?是人的苦毒還是神的計劃?

用今日的述語,創世記的雅各僅是掛名基督徒。成長於基督教家庭,自小因為父母的溺愛而做成兄弟不和,終其一生,除了自己,誰都不信。至於他的子女,更不要期望他在信仰上,如何培育他們像先祖一樣敬畏神。但神因著祂的應許,沒有放棄這個家庭,祂直接教育及啟示雅各的最愛--約瑟,讓他的最愛得到最高的榮譽。

約瑟被兄長們出賣而得以成為埃及的宰相,我不太肯定有沒有別的途徑讓約瑟與雅各一家認識神的大能。但我相信,大能的神會有別的方法,約瑟不一定要受這麼多的苦。當約瑟夢見自己成為父母兄弟下拜的對象,他卻只從「常理」去理解這些夢境。可見,父親需曾親眼見到神,而他不但不屬靈,還更是一般見識。

約瑟將這夢告訴他父親和他哥哥們,他父親就責備他說:「你做的這是甚麼夢!難道我和你母親、你弟兄果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嗎?」他哥哥們都嫉妒他,他父親卻把這話存在心裏。(37:10-11)

還是以自己為中心,沒有從他個人的經歷及父輩們與神相交的經歷看為重要功課。忽略了神的心意、神的角度、神的計劃。我們日常生活也許太平凡,但平凡之中也可看到神恩,分別在於我們的眼光在看誰。

事實上,耶和華曾向亞伯拉罕預言他的後裔會下到埃及四百年,之後才回到應許之地。若雅各有把神的心意牢記在心,他便會時刻渴望神的計劃能藉他完成。只是,我們也像雅各一樣,就算有聽過神的應許,沒有把神的話放在心上,只從表面現像去分析、分析、又再分析。

如果單憑人的腦袋可以解決問題,世界便不會越來越遭。同樣,放在家庭內,若父親可憑一己之力改變一個家庭,那大部份的家庭問題便不會出現。一方面父親要盡上自己的責任,另一方面也需要與神同行,以神的角度看事情,是機遇,還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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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11 英吋 男性,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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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帶來的災難

創34:1-31

父親在家中的角色有多重要?我想不用多說,但我們卻多從負面角度看───因為父親不在,所以……。但有時,父親存在,但卻在關鍵時刻沉默,這也會帶來災難。

父親不但要存在,還要發揮這角色應有的影響力,如:對子女的保護、教導、導航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當雅各的女兒底拿受辱時,這位父親沉默不語:

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他,就拉住他,與他行淫,玷辱他。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他。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34:1-5)

子女在外遇上問題,又或兄弟姊妹間出現問題,作為父親的,責無旁貸。他應該成為守護者及仲裁者,可是,雅各沉默,選擇等待兒子回來處理。而他的兒子處理這事上,卻「繼承」了父親的狡詐: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惟有一件纔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34:13-17)

雅各的兒子們心裡只有復仇,而沒有想到後果。最後示劍一族被殺,雅各兒子們的暴行比父親的狡詐更惡更兇。父親沒有正面地影響下一代,下一代為惡會較上一代更甚。兒子們行惡之前,雅各仍是沉默,沒有引導、沒有阻止,最後他卻埋怨: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34:30)

這顯然不是一個負責任的父親應有的行為。沒有指導,只有問責,這家族後來的故事,只有更多的悲劇。

沉默是智者的選擇,同時也可能是怯懦的表現。但作為父親,要為家人負上天賦的責任,因此,更要拿出勇氣與智慧選擇何時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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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09 英吋 男性, 舊約人物,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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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名基督徒」

創28:10-22

對一個生於基督教家庭的孩子來說,最重要的宗教教育是來自家庭,教會只是提供資源與支援,至於進入基督教學效,那是額外的bonus。

一個孩子的成長,最大的影響力來自父母,父母的靈命直接影響孩子成為一個怎樣的基督徒。今日許多被稱為「掛名基督徒」的父母,就是因為上一代沒有好好把信仰傳遞給下一代,以至他們離神更遠。

基督教源自猶太教,而猶太人跟中國人一樣很重視家庭。其中,宗教教育的責任,主要還是由家庭來承擔,當中又以父親的角色最重要。聖經中有正面與反面教材,亞伯拉罕的家族被認定是猶太人的祖先,而亞伯拉罕的孫子,也是第一個被稱為以色列的人──雅各,是典型的反面教材。他不忠不義、貪生怕死,卻又聰明絕頂。一生就是憑自己的雙手來求生,對他來說耶和華的信仰是他祖先的信仰,用今日的說話,就是「掛名基督徒」。

不過,雅各的性格與遭遇,他本人當然要負上責任,但他的父母也是幫凶。以撒與利百加一人偏愛一個兒子,母親甚至教導雅各如何欺騙孖生兄長的長子祝福,欺騙就成為雅各一生常用的手段。以撒一家要為這付出代價,兄弟相殘,幼子要因為逃避兄長的追殺而逃命。父母沒有在家中活出信仰,教導孩子相親相愛,反而引發他們惡性競爭,當問題出現了又沒有正面處理,只鼓勵逃避。

今日的基督徒家長又有沒有從中學懂如何身教與言教配合?

當然,神說要賜福給亞伯拉罕,祂信守承諾,不會因為人的軟弱而輕易改變主意。當雅各逃命的時候,他遇見神,可是,這位神對他來說太陌生了。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是以撒的上帝;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裏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28:13-15)

神在這裡重申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按道理,這是家族的特懲,應世代相傳神的應許,直到實現的那一刻。不過,不知是以撒從沒提及,還是雅各聽而不聞,從來只關心自己:

雅各許願說:「上帝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上帝。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28:20-22)

從雅各的反應看,他跟沒有聽進耳,也不理會神給他列祖的應許,仍只關心自己。對他來說,神同在的明證就是吃得飽穿得暖,平安度日。這不是我們許多基督徒所求的嗎?神所應許的遠超我們所求所想,但我們卻總是看不到、聽不見、記不下!

宗教教育,不只是定期到教會聚會、謝飯祈禱便足夠。做「掛名基督徒」其實很容易,稱自己為基督徒,然後仍只愛自己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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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9/07 英吋 男性,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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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一夫一妻

創2:24-25

近日香港有法庭新聞提到變性人不被接納結婚申請一事,想起近年日漸熱烈討論,甚至到達抗爭地步的同性婚姻問題,這類被視為挑戰傳統或爭取人權自由平等的抗爭,難以用三言兩語來作結。按我在美國加州八號提按討論時期的觀察,也難以客觀地討論。因為,這不是客觀問題,而是個人的價值觀的問題。

接受與否,可以討論的空間並不明顯。反而,在教會圈子內應多加討論,因為基督教的立場不應有如此大的分歧。若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真理的基礎應是一致的。回到聖經,從創世的秩序看,立場顯而易見: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2:24-25)

回歸到創世的秩序,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羞恥感是因為人犯罪墮落的結果,而不是創世的原意。如果引用聖經日後的記載來支持同性戀、一夫多妻等,這顯然是本末倒置。敗壞了的實況,又怎能作真理的應用?用亞伯拉罕有妻有妾來論證神容許一夫多妻,又用其他經文意圖證明聖經中有關於同性戀的記載,其實就是荒謬的論證。

可不可以納妾、同性婚姻、離婚等的問題確是問錯了。這些都是縱慾的結果!回到根源,基督教強調與堅持的,是神創世以來建立的秩序與制度,若接受基督教便需要按基督的道理來生活。若不接受基督教的創世觀,便自然不接受建基於此的婚姻觀。

另外,今日提到關於歧視同性戀者與同性婚姻的問題,關鍵在於歧視。基督教既然對婚姻已有一定的看法,問題便在於如何實踐與應用。在這過程中,對別人的態度,對不同意見者的言行,確是需要改變的。

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只看別人眼中的刺,而對自己眼中的樑木視而不見,就是教導我們做好自己。堅持立場固然重要,如何對待別人也同樣重要;堅持真理當然重要,但活出真理卻不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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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8/12 英吋 男性,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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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三件事

創2:8-19

神為男人造配偶之前,為人預備了:養生所需、道德界線及工作目標。這三方面其實是男人一生的保護,若按神的心意而活,男人終其一生可以福樂無窮,只是因為犯了罪,這三方面成為了一生的憂慮所在。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2:8-9)

在工作以先,神先預備人生活所需。由創世到如今,這都是不變的真理──神必預備。

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2:15-17)

神也為人定下界限。我們今日所說的道德界線,實最終還是回到神的標準,順服祂的話就是最高的道德底線。之前提到神的形象與樣式,其中一部份就是像神,但卻不與神同等。聽從神的話,是學像神的一門功課。而分別善惡樹的存留,一則是順服的操練,二則是道德界線的設定。不聽從神的吩咐,就是越過界限,就是越軌。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2:18-19)

要留意的是,這三方面的預備,是在創造女人之前。神說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隨即便吩咐他工作。為各樣活物命名本質上是創意工作,就是發揮神給人的創造力。這就是人工作的意義──發揮神所賜的特質,活出神的形象。

神供應人養生所需、道德界線及工作目標,也明白單靠一個人的努力是相當困難的,因此,神為人預備配偶。因此,二人的配合是神創造的秩序,為要在地上活出完美的生活,完整神的創造。男人要透過建立家庭,來延續神的創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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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0/08/09 英吋 男性, 創世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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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的父親

士6:11-32

兒女是神交給我們培育的產業,作為家長不去把認為正確認為好的價值觀去影響他們,任由他們被同學、朋友、電視、網站等等去影響他們,這不是盡責的家長應有的表現。

聖經內我們除了讀到主耶穌與天父的親密關係外,還有不少人物留下了盡責父親的典範。讀到士師記關於一位被稱為大能勇士的士師──基甸,其實他的成就全賴父親約阿施所造就的。雖說約阿施這個小人物也有缺點與不足,但因著他忠於作父親的責任,造就了一位帶領以色列人40年的出色領袖,讓我們也明白作父親的聖經教訓。

信仰的傳承是家庭的責任

首先,真正的信仰才可以幫助我們經過人生的風浪。真正的信仰是我們個人跟神建立的關係,而這關係的建立,教會固然可以幫忙,但最大的責任在於家庭。由上一代到下一代,信仰的傳承主要是家庭的責任,教會只是輔助的。神把兒女託付給父母,要父母好好培育孩子成人,供書教學是很重要,但人格的培育更比物質上的供應更重要。在美國很流行「家教」(home schooling),我識不少宣教士家庭都選擇不讓兒女上學,原因就是不接受學校教育,家長不想他們的子女被汚染。

基甸也是這樣的例子。基甸成長在一個已經把耶和華信仰視為落後的文化中,當時的潮流是崇拜巴力。是的,以色列民中間也許仍有人認為拜巴力這做法不合神的心意,只是他們不願意與鄰居為敵。同時,以色列人又與外族通婚,把迦南人的信仰也混進耶和華的敬拜中,神明明說不可丟刻偶像,但當時的以色列人,學習迦南人的文化,個個家庭都做一個神像。起初,也許一切源於「無所謂」,就這樣,次文化成了主流文化,合理合乎我們信仰的行為卻成了「老土」、「落後」的代名詞。

今日我們有沒有讓那些不該存在於我們家中的、污染我們孩子思想與行為的東西存在?香港有些報章與雜誌經常渲染色情與暴力,於是我決定那些報章連同一些八掛雜誌一概不能進入我家門。就算孩子在教會上主日學,接受教導去分辨甚麼是合乎神的心意,甚麼是屬於罪與魔鬼的,家裡中門大開,容讓這些不合聖經標準的東西存在,教會一小時兩小時的聖經教導,也是徒勞無功的,信仰的傳承主要是家庭的責任。

基甸在家中應受到不錯的宗教教育。當耶和華的使者與基甸說話時,他便即時清楚地說出救恩歷史,神如何從埃及地領他們出來,他指出這些都是列祖告訴他的歷史(6:13)。他還知道見到耶和華使者的面是要死的(6:22-23),因此,他對這古老的信仰並不無知。在當時沒太多人還信仰這位領他們出埃及的神的社會中,基甸一看、一聽便毫不疑惑,顯然,他在家中接受了不錯的宗教教育。我們都知道,教導聖經不止是講聖經故事,還要把故事的教訓與道理應用到生活中,除了在家「講見證」教歷史外,還得堅固孩子所聽的故事,成為他們信心的起步點。

用心的教導

第二方面也許我們都很容易明白,但卻是很大的挑戰,就是用心的教導,努力做到言行一致。單憑口講若沒有行為上我們叫身教的配合,這些教導是沒有力的。在士師記的記載中,以色列人不斷重覆一個歷史循環:就是離開神--面對外族統治的苦難--向神求救--神差遣使者拯救他們--國中太平但他們又再離棄神。他們三番四次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並非不知道耶和華,不知者不罪不能應用到他們身上。當他們遇上禍患求告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回應他們:

又對你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6:10)

他們不是不知,而是明知故犯,知而不行的另一方面表達其實就是表裡不一致。他們聽過教關的教訓,但不相信不聽耶和華的話,行為上自有偏差。再看基甸被神揀選時,他清楚知道這是一位怎樣的神:

基甸說:「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那裏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裏。」(6:13)

神沒有責備基甸這些提問、沒有說他信心小。而實上,往後的篇章我們又看到基甸蒙召的過程多番要求神蹟,那顯示他真的信心的不足。我們所聽所信的,到成為行動表現出來是一個過程。我們的意願怎樣神最清楚、也最重要。行為表現其實只是結果,要改變行為並不是由行為出發,而是從聽與信入手,就是由心出發。所掌握的資訊是否正確?所聽的教導是否合宜?再問就是聽了之後又怎樣?相信嗎?願意跟從所聽的道理行為嗎?

聽而不行是因為不信;聽了又願意,但卻做不到,就是信心不足的結果。信心不足其實可以向神求更大信心,使徒彼得也說: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他有意願去改變,成為一個信行一致的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偉大並不在於他的行為,而在於他的意願、在於他的心。

因此,我們得明白,我們要努力做到表裡一致,這樣的教導叫身教,但同時也要心教,就是坦誠在子女面前交心,讓他們明白你的心意,不要凡事都「心照不宣」。尤其是我們華人的父親,許多時候心裡面想講的又不敢講,怕難為情,要老婆講。我們更要讓子女明白我們的意願。我們有不少時候所講的都不能做到,如果要做到才去教,那我們大部份所知的道理也不用去教了。

重點是:我們知道該做甚麼,做到的就彼此勉勵,做不到的,我們也得承認,要一齊努力。誠實面對才是表裡一致的教導的精箤。教會圈子內多年面對教養第二代的困難,其中一個問題就在於我們知道得多、能做到的少,久而久之,許多的大道理已經無人願意聽。而出路就只有一個,就是我們知道也願意謙卑下來,求主幫助。

在需要時提供保護

除了我們要重視以家庭作為宗教教育場所及用心的教導外,另一方面,家長,尤其父親還要為子女在有需要時提供保護。我提到「有需要時」,是相對於「時時」。提供適當的保護並不是提供所有的保護。溫室下成長的孩子沒有堅強的意志面對逆境。我們的天父也這樣對培育我們,困難或苦難就是我們成長的標記。神有時直接回應我們所想所求,有時祂卻袖手旁觀,因為祂知道你一定可以經過這一關。

有些家長一看到孩子之間相處有問題,鬧交、打交,我不是說都要袖手旁觀,但有時保持沉默,看看孩子如何處理及解決問題,也是給他們成長的功課。特別是人際間相處的問題,時時都要家長與家長之間來解決,孩子日後沒有你在身旁時如何與人相處?三十歲人還要父母幫他出面?

聖經裡面基甸的父親知道兒子所做的一切,就是聽耶和華的吩咐(6:25-27),把巴力的壇拆掉。要留心這個壇是基甸的父親建的,我剛才說以色列人當時為怕得罪鄰舍而妥協,就是這樣。縱然這位約阿施敬拜耶和華,但他卻順從當時親族鄰人的要求築壇。他的行為顯然而所不足,但細看他的反應,你就會明白他的心並不是朝向巴力的。

當基甸執行第一個任務時,他知道要冒著得罪親戚鄰舍的危險(6:27),小心一點讀聖經,這裡的「父家」的意思是親戚,並不是指他的父親,於是他便在晚上才行動。但終究被發現,這些親戚便向基甸的父親施壓:

城裏的人對約阿施說:「將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6:30)

他的父親怎樣反應?面對鄉親父老,基甸當時還未有這輩份,這就是父親出動的時候。他可以說:他已經成年,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但約阿施卻這樣說:

約阿施回答站著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爭論,趁早將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壇,讓他[巴力]為自己爭論吧!」(6:31)

這裡我們看到約阿施都很聰明,把問提推回巴力身上。這個故事有點孫中山先生年少時拆毁偶像的痕跡。個偶像也不能自救,又怎能保祐你呢!也許這個父親看到兒子的勇氣,自己也被鼓勵起來,勇於面對鄰舍、勇於說不。這是宗教信仰上的保護,也是人生安全的保護。因此,作為家長,其實不止於供書教學、有衣有食便說完成了作為父母的責任。合宜又合時的提點,其實都是一種保護;犯錯時以挽回作為目的的指正,也是保護孩子繼續錯下去的一種保障。

作為父親,是家中屬靈的帶領者。這裡不是歧視或者忽視其他家庭成員的作用,這裡不是講權力,誰有權可以作決定這種帶領者,而是責任。神給予父親屬靈的權柄,在信仰及品格培育上,以身教、心教及言教來指導子女成長。同時,當家中出現問題時,父親的責任就是保護子女及家中成員。神按照祂的形象做男做女,因此男與女同時都擁有天父的形象,表現出來不論誰主外誰主內,都是互相配合的才對。作為父親,就是擁有從天父而來的屬靈責任,整個家庭的屬靈成長,其實都與做父親的有關。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4-15)

但願約書亞這個立約,也能用在你身上,帶領你的家人,站在神的面前宣告: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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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9/25 英吋 男性, 舊約人物, 講章, 士師記, 家庭

 

遲來的責備

撒下12:1-15

老廣有云:「有早知,無乞兒」、「早知結果,何必當初」。我們知道的不一定能行,有些時候我們只懂得罵人卻看不到自己的不足。

如果大衛王第一次召見拔示巴時有人給他提醒;又如果他發信給約押要幹掉烏利亞時有人提醒他,結果會否不一樣?先知拿單的讉責確實遲了,但在做成更大錯誤之前有所提醒,聊勝於無。

男性善於找借口,凡事諸多解釋,逃避責任。「有早知,無乞兒」是當頭棒喝,因為大多數犯罪的行為,不是沒有想過後果、不是沒有想過應該不應該,而是「把心一橫」,做了才算。

另一個性格上的問題,不論男女其實都很普遍,就是「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當先知拿單講了一個比喻後,大衛王的反應其實有點可笑: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12:5-6)

欲蓋彌彰還以為別人不知道他的惡行,精明的大衛竟有此妄想的念頭實在可笑。這可顯出罪一旦在人心中及行為生根,可真蒙蔽了人的良知。若不及早把罪的根、幼苗除掉,結果就像大衛一樣。

當然,先知拿單能當面斥責大衛,大衛對神的敬畏是一個主因。也因為他對神的敬畏,緃然他犯了死不足昔的錯,神仍給他機會。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2:13-14)

大衛淫人妻殺人夫,淫亂與刀劍便不離開大衛家。而罪的惡果就是死,大衛的孽種也不得存活。也許有人認為神不公平,犯罪的大衛好像沒有受罰一樣。可是,仍然活著的大衛,眼見子女相殘,甚至親兒對戰,他的心不是更傷嗎?他一生就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承擔著這罪的後果。

男人,想到後果便要鑑誡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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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8/18 英吋 男性, 舊約人物, 撒母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