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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士師記

蒙揀選者的共同特徵

DSCF0471士6:12-16

我們很多時候都在爭扎徘徊,到底是自己力有不逮,還是懷才不遇?遇到反對意見,甚至不公平待遇時,更深感世界是黑暗的。在如此不公與黑暗,有志不能伸的世界,我的努力,不論是為自己或別人,還有甚麼意義?

事奉神的人遇到類似情況,除了一般可以自我安慰的屬靈用語外,心底或許會有疑問,我有否走錯路?這是否神的心意?

原來,聖經中的被召者都有一共同特徵,就是自覺能力不足,不能勝任。摩西、約書亞、掃羅、大衛等,開始時都知道自己能力不足,其實這樣才曉得緊靠神的重要。

有說:英雄莫問出處。可是,今天不論你是否英雄,你的出處都會被人掘出來,聖經中被稱為大能勇士的基甸,他的出生也不過如此:

耶和華的使者向 基甸顯現,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基甸對他說:「主啊,請容許我說,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怎麼會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告訴我們:『耶和華領我們從 埃及上來』,他那奇妙的作為在哪裏呢?現在耶和華卻丟棄了我們,把我們交在 米甸人的手掌中。」耶和華轉向 基甸,說:「去,靠着你這能力拯救以色列脫離米甸人的手掌。我豈不是已經差遣了你嗎?」基甸對他說:「主啊,請容許我說,我怎能拯救以色列呢?看哪,我這一支在 瑪拿西支派中是最貧寒的,我在我父家又是最微小的。」 (士6:12-15)

這是自謙也好、自卑也好、合乎現實也好、推卸責任都好,基甸的目的,就是不想或不敢作領袖。情況就如今日,誰站起來誰負責,負責甚麼?負責被人指駡,背黑鑊!害怕作領袖有許多原因,但其中共通點,就是看自己能不能承受錯敗的風險。縱或心口掛個勇字上陣,遇到錯敗時便徘徊在自我懷疑與憤世嫉俗之間,也像彼得在黑夜中在海上走到耶穌前,忽然下墜一樣,全失方寸。

不過,彼得還懂得高呼:主啊,救我!

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敗米甸,如擊打一個人。」(士6:16)

原來,在我們高呼主啊救我之前,神早已應許同在同行。這應許是給摩西、約書亞及所有回應神呼召的領袖。我們本不是甚麼英雄,也沒有甚麼本事,只是,願意履行使命,踏上回應呼召之路,神必同行。

當我懷疑自己能力時,也許需要想想,是否已遠離神,現只靠自己事奉,以為自己獨自在面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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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7/24 英吋 領袖, 士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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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仁不讓

Holy_Land_2012_Ein-Gedi_006士4:8-9

領袖完成使命並不是必然的,若影響團隊及跟隨者的安危,如何處理?若領導者的能力與膽量不足以處理當前困難,不能帶領團隊完成使命,怎算?

有能者當仁不讓,容讓那未預備好的領袖留下,從新再學習。士師時代的女性沒有社會地位,女先知也只是男先知背後的女人。但底波拉是少數可以站到前台的女先知,除了她被神㨂選作先知同時又作士師外,她還領軍打仗。

當時被㨂選的領袖是巴拉,可是,他的勇氣與佄口心都不足,底波拉唯有當仁不讓。

巴拉對她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底波拉說:「我一定會與你同去,然而你在所行的路上必得不着榮耀,因為耶和華要把西西拉交給一個婦人的手裏。」於是底波拉起來,與巴拉一同往基低斯去了。(4:8-9)

事奉,為神爭戰原是一種光榮的職事。神留下一項又一項未完成的工作給人去「埋尾」,原不是神未完成祂的工作,也不是人有甚麼特別的能力,而是神留給人的恩典,這恩典就是人透過事奉發揮所長,活出人生意義與價值。最重要的,是分享神留給人的榮耀。神願意與複分享本來只屬於祂的榮耀。

因此,領袖不願去完成使命,就是放棄為他\她預留的榮耀。也許你認為個人榮辱並不重要,但像巴拉這情況,是整個民族(或群體)的安危,領袖不濟就不止是個人的得與失。從這角度思考,能否或應否繼續坐在領導崗位,要從整個團隊的需要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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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7/20 英吋 領袖, 士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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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的父親

士6:11-32

兒女是神交給我們培育的產業,作為家長不去把認為正確認為好的價值觀去影響他們,任由他們被同學、朋友、電視、網站等等去影響他們,這不是盡責的家長應有的表現。

聖經內我們除了讀到主耶穌與天父的親密關係外,還有不少人物留下了盡責父親的典範。讀到士師記關於一位被稱為大能勇士的士師──基甸,其實他的成就全賴父親約阿施所造就的。雖說約阿施這個小人物也有缺點與不足,但因著他忠於作父親的責任,造就了一位帶領以色列人40年的出色領袖,讓我們也明白作父親的聖經教訓。

信仰的傳承是家庭的責任

首先,真正的信仰才可以幫助我們經過人生的風浪。真正的信仰是我們個人跟神建立的關係,而這關係的建立,教會固然可以幫忙,但最大的責任在於家庭。由上一代到下一代,信仰的傳承主要是家庭的責任,教會只是輔助的。神把兒女託付給父母,要父母好好培育孩子成人,供書教學是很重要,但人格的培育更比物質上的供應更重要。在美國很流行「家教」(home schooling),我識不少宣教士家庭都選擇不讓兒女上學,原因就是不接受學校教育,家長不想他們的子女被汚染。

基甸也是這樣的例子。基甸成長在一個已經把耶和華信仰視為落後的文化中,當時的潮流是崇拜巴力。是的,以色列民中間也許仍有人認為拜巴力這做法不合神的心意,只是他們不願意與鄰居為敵。同時,以色列人又與外族通婚,把迦南人的信仰也混進耶和華的敬拜中,神明明說不可丟刻偶像,但當時的以色列人,學習迦南人的文化,個個家庭都做一個神像。起初,也許一切源於「無所謂」,就這樣,次文化成了主流文化,合理合乎我們信仰的行為卻成了「老土」、「落後」的代名詞。

今日我們有沒有讓那些不該存在於我們家中的、污染我們孩子思想與行為的東西存在?香港有些報章與雜誌經常渲染色情與暴力,於是我決定那些報章連同一些八掛雜誌一概不能進入我家門。就算孩子在教會上主日學,接受教導去分辨甚麼是合乎神的心意,甚麼是屬於罪與魔鬼的,家裡中門大開,容讓這些不合聖經標準的東西存在,教會一小時兩小時的聖經教導,也是徒勞無功的,信仰的傳承主要是家庭的責任。

基甸在家中應受到不錯的宗教教育。當耶和華的使者與基甸說話時,他便即時清楚地說出救恩歷史,神如何從埃及地領他們出來,他指出這些都是列祖告訴他的歷史(6:13)。他還知道見到耶和華使者的面是要死的(6:22-23),因此,他對這古老的信仰並不無知。在當時沒太多人還信仰這位領他們出埃及的神的社會中,基甸一看、一聽便毫不疑惑,顯然,他在家中接受了不錯的宗教教育。我們都知道,教導聖經不止是講聖經故事,還要把故事的教訓與道理應用到生活中,除了在家「講見證」教歷史外,還得堅固孩子所聽的故事,成為他們信心的起步點。

用心的教導

第二方面也許我們都很容易明白,但卻是很大的挑戰,就是用心的教導,努力做到言行一致。單憑口講若沒有行為上我們叫身教的配合,這些教導是沒有力的。在士師記的記載中,以色列人不斷重覆一個歷史循環:就是離開神--面對外族統治的苦難--向神求救--神差遣使者拯救他們--國中太平但他們又再離棄神。他們三番四次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並非不知道耶和華,不知者不罪不能應用到他們身上。當他們遇上禍患求告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回應他們:

又對你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6:10)

他們不是不知,而是明知故犯,知而不行的另一方面表達其實就是表裡不一致。他們聽過教關的教訓,但不相信不聽耶和華的話,行為上自有偏差。再看基甸被神揀選時,他清楚知道這是一位怎樣的神:

基甸說:「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那裏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裏。」(6:13)

神沒有責備基甸這些提問、沒有說他信心小。而實上,往後的篇章我們又看到基甸蒙召的過程多番要求神蹟,那顯示他真的信心的不足。我們所聽所信的,到成為行動表現出來是一個過程。我們的意願怎樣神最清楚、也最重要。行為表現其實只是結果,要改變行為並不是由行為出發,而是從聽與信入手,就是由心出發。所掌握的資訊是否正確?所聽的教導是否合宜?再問就是聽了之後又怎樣?相信嗎?願意跟從所聽的道理行為嗎?

聽而不行是因為不信;聽了又願意,但卻做不到,就是信心不足的結果。信心不足其實可以向神求更大信心,使徒彼得也說: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他有意願去改變,成為一個信行一致的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偉大並不在於他的行為,而在於他的意願、在於他的心。

因此,我們得明白,我們要努力做到表裡一致,這樣的教導叫身教,但同時也要心教,就是坦誠在子女面前交心,讓他們明白你的心意,不要凡事都「心照不宣」。尤其是我們華人的父親,許多時候心裡面想講的又不敢講,怕難為情,要老婆講。我們更要讓子女明白我們的意願。我們有不少時候所講的都不能做到,如果要做到才去教,那我們大部份所知的道理也不用去教了。

重點是:我們知道該做甚麼,做到的就彼此勉勵,做不到的,我們也得承認,要一齊努力。誠實面對才是表裡一致的教導的精箤。教會圈子內多年面對教養第二代的困難,其中一個問題就在於我們知道得多、能做到的少,久而久之,許多的大道理已經無人願意聽。而出路就只有一個,就是我們知道也願意謙卑下來,求主幫助。

在需要時提供保護

除了我們要重視以家庭作為宗教教育場所及用心的教導外,另一方面,家長,尤其父親還要為子女在有需要時提供保護。我提到「有需要時」,是相對於「時時」。提供適當的保護並不是提供所有的保護。溫室下成長的孩子沒有堅強的意志面對逆境。我們的天父也這樣對培育我們,困難或苦難就是我們成長的標記。神有時直接回應我們所想所求,有時祂卻袖手旁觀,因為祂知道你一定可以經過這一關。

有些家長一看到孩子之間相處有問題,鬧交、打交,我不是說都要袖手旁觀,但有時保持沉默,看看孩子如何處理及解決問題,也是給他們成長的功課。特別是人際間相處的問題,時時都要家長與家長之間來解決,孩子日後沒有你在身旁時如何與人相處?三十歲人還要父母幫他出面?

聖經裡面基甸的父親知道兒子所做的一切,就是聽耶和華的吩咐(6:25-27),把巴力的壇拆掉。要留心這個壇是基甸的父親建的,我剛才說以色列人當時為怕得罪鄰舍而妥協,就是這樣。縱然這位約阿施敬拜耶和華,但他卻順從當時親族鄰人的要求築壇。他的行為顯然而所不足,但細看他的反應,你就會明白他的心並不是朝向巴力的。

當基甸執行第一個任務時,他知道要冒著得罪親戚鄰舍的危險(6:27),小心一點讀聖經,這裡的「父家」的意思是親戚,並不是指他的父親,於是他便在晚上才行動。但終究被發現,這些親戚便向基甸的父親施壓:

城裏的人對約阿施說:「將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6:30)

他的父親怎樣反應?面對鄉親父老,基甸當時還未有這輩份,這就是父親出動的時候。他可以說:他已經成年,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但約阿施卻這樣說:

約阿施回答站著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爭論,趁早將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壇,讓他[巴力]為自己爭論吧!」(6:31)

這裡我們看到約阿施都很聰明,把問提推回巴力身上。這個故事有點孫中山先生年少時拆毁偶像的痕跡。個偶像也不能自救,又怎能保祐你呢!也許這個父親看到兒子的勇氣,自己也被鼓勵起來,勇於面對鄰舍、勇於說不。這是宗教信仰上的保護,也是人生安全的保護。因此,作為家長,其實不止於供書教學、有衣有食便說完成了作為父母的責任。合宜又合時的提點,其實都是一種保護;犯錯時以挽回作為目的的指正,也是保護孩子繼續錯下去的一種保障。

作為父親,是家中屬靈的帶領者。這裡不是歧視或者忽視其他家庭成員的作用,這裡不是講權力,誰有權可以作決定這種帶領者,而是責任。神給予父親屬靈的權柄,在信仰及品格培育上,以身教、心教及言教來指導子女成長。同時,當家中出現問題時,父親的責任就是保護子女及家中成員。神按照祂的形象做男做女,因此男與女同時都擁有天父的形象,表現出來不論誰主外誰主內,都是互相配合的才對。作為父親,就是擁有從天父而來的屬靈責任,整個家庭的屬靈成長,其實都與做父親的有關。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4-15)

但願約書亞這個立約,也能用在你身上,帶領你的家人,站在神的面前宣告: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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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9/25 英吋 男性, 舊約人物, 講章, 士師記, 家庭

 

神蹟人員的失職

士17:8-18:31

士師記最後的段落都是記載關於利未人的。經文除了重覆說當時沒有王以外,就記錄了關於兩個利未人的故事。利未人是被奉派作祭司及在會幕中供職的一個支派,他們的基本職責就是維繫及發展以色列民族的宗教信仰。因此,當看到整個民族離棄耶和華時,除了領袖要負責任外,這些「神職人員」更是責無旁貸,同樣,今日教會發展的問題,教牧同工的責任也是不可忽視的。

這個禮崩樂壞的時代,作為事奉神的一定要堅守信仰和道德底線不能隨波逐流。在米迦家中居住的利未人,為了名和利便當了這個家庭的祭司: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17:10)

當然,他得到尊重,又能重拾他應有的職份而不再流離失所,對他來說固然是主要考慮。以色列人沒有按神的吩咐善待利未人固然是錯的,但利未人不是個別家庭的祭司,他們的職責不是服侍某一人,不是為了糊口便隨意作一個家庭的祭司。同樣,今日在教會服侍的,也不是服侍一個人或一個家庭。事奉者必需想清楚,神要他做甚麼、怎樣做、為誰做。不能為情面或任何的好處作決定。

另外,利未人答應作米迦的家族祭司,同時也在鼓勵,甚至可以說是合理化米迦的偶像崇拜: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17:13)

米迦雕刻偶像本來就是十誡中不容許的,作為神話語的守護者,這利未人不單沒有指出他的不是,還為了糊口而在宗教信仰上狼狽為奸!

其實,當時禮崩樂壞到了一個地步已不是一個人、一個家庭,或一個利未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民族。當屬於但支派的一群人看到米迦的神像及利未人時,他們同樣出於迷信,以為這個像和這個祭司,即在表面上遵行宗教禮儀,耶和華必保守他們事事順利:

那五個人進入米迦的住宅,拿出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祭司就問他們說:「你們做甚麼呢?」他們回答說:「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吧!我們必以你為父、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裏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18:18-20)

同一個利未人,他「心裏喜悅」是因為能「升職」、被「挖角」,由一家人的祭司成為一族的祭司。他的判斷完全出於為自己的個人榮辱作考量。

作為事奉神的人,不論是全職在教會或機構,或是以義工身份在教會參與服侍,不可輕看自己的位份。作每一個決定都要合乎神的心意,否則就象一團霉菌,讓罪惡越發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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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5 英吋 士師記, 教會, 事奉

 

信仰也需要宗教制度

士17:1-7

歷來都有反對宗教制度的存在,認為宗教制度扼殺了信仰,便信仰制度化形式化,又因為制度內有權力運作的等質,以致使人腐化。這觀點明顯違反了摩西把猶太人信仰制度化這一事實。

信仰是人與神的關係,而這關係不單純是單對單,各人自己與神建立及發展關係的模式,而涉及社群。旦凡涉及社群,就要有制度。信仰制度化與形式化主要關鍵在於制度的執行及傳承。

以崇拜禮儀為一例,有固定的禮儀給固定的參加者因知道每一步驟、知道接著會發生甚麼事而產生安全感,若參與者都明白又接受這些禮儀背後的意義,便有助他們投入整個敬拜。只是若參與者不加思索、教會又不作教導,這禮儀便成為了徒俱宗教儀式而沒有信仰內涵。

以色列人自參孫以後,撒母耳出現之前便再沒有士師管理及帶領他們,士師記17-21章不斷重覆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在宗教信仰及家庭生活中混亂非常。

宗教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一環,在以法蓮山地就有一個不像樣的家庭:兒子偷母親的錢(17:2)、母親見錢開眼隨意把咒詛變祝福(17:2) 、整個家庭明顯違反不可丟刻偶像的誡命還以為在敬拜耶和華(17:3)、母親隨口說把所有的錢拿來造神像但卻只拿部份出來(17:3-4)、隨意派自己的兒子作祭司(17:5)。以上所列,在摩西為以色列人製訂宗教制度時已有規範,這個家庭明顯地認為自己沒有問題,還以為在敬拜耶和華。事實上,他們把迦南地拜偶象的風俗混入了耶和華的信仰中。

這時以色列人的信仰無疑變了質,回看這段歷史,猶太人日後能重拾他們的信仰並定立制度,已是一大神蹟了。是實上,我們的信仰也會流於民間信仰形式的危機:從自己需要的角度去與神接觸、道德行為沒有受到信仰的規範、隨意按自己的喜好更動神的話語、隨意把流行文化引入信仰行為內等等。

縱然表面上仍然敬虔,每週返教會崇拜、定期奉獻,又樂於參與事奉,可是仍看自己比神的教訓重要,結果只是徒俱宗教外衣而失去信仰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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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3 英吋 士師記, 教會

 

死不悔改

士16:23-31

別以為受了錯折必能從新站起來,明白自己為何失敗,可以重回正軌。若不懂得反思,可能在同一事上出錯十次、跌倒十次。

同時,我們雖說與神相交,經常向神禱告,但是有否察覺我們只重視神的賞賜、神的能力,而對於祂的心意,祂要透過我們進行的使命從不過問?

參孫便是一例,他致死也不知自己錯在哪裡、致死也只是向神求力量,而從沒過問神為何給他力量,他的力量應該在那裡發揮。他最後一句向神說的話: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16:28)

此時,他只想報仇,只想與羞辱他的非利是人同歸於盡。一個身懷絕技,有特別能力的人從來只懂得享受這能力帶來的好處,而不問應該如何善用這恩賜,非常可憐。

我們今日所擁有的,除了給我們享受外,還需想想:神要怎樣用這些我們己擁有的?包括能力、財物、技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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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2 英吋 舊約人物, 領袖, 士師記

 

情慾帶來敗壞

士16:4-22

每個人都需要知道自己的「死穴」在哪,否則失敗了也不知發生甚麼事,又或不思悔改,繼續重覆犯錯。作為領袖,犯錯的後果比只作跟隨著更大,因此更需要諫友提醒他/她的「死穴」在哪。

參孫一開始便是被情慾操控的人,他可以因為看到蜂蜜想食便不管是在不潔的動物屍身上取來吃;看到女子貌美而不管她是自己民族的敵人而娶她;又可以一怒之下拋下新婚妻子獨自離去;回來後又因為妻子已嫁給他的伴郎而燒村。他的行為全是按當時情緒來反應的,正宗只是四肢發達的人。

遇上大利拉,她重覆三次欺哄參孫(16:6, 10, 13)要他說出能力的來源。雖然參孫起初還沒透露半點,但仍把這串通自己離人的女子留在身邊,要不是參孫自視過高就是他被情慾困,閉塞思想。

大利拉使參孫枕著他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刉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16:19)

大利拉沒有親自動手,但不論怎樣,參孫就是栽在她手中,結果如何?

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裏推磨。(16:21)

推磨是女人的工作,非利士人不殺他就是要羞辱他。參孫落得如此下場可謂咎由自取,情慾敗壞人實在顯而易見。如果不知、忽視自己的「死穴」結果可以是很凄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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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1 英吋 舊約人物, 領袖, 士師記

 

只處理私人恩怨的領袖

士15:1-20

作為領袖應有孫中山先生「天下為公」的氣魄而不應事事以自己的喜好、權力、恩怨等作為判斷的基礎。有些講法是要放棄個人利益、犧牲家庭而全身全心奉上自己為群眾作好領袖。昔日堯帝為根治黃河水患,三次經過家門而不入被後世稱頌為愛國愛民偉大領袖的表現。只是,聖經沒有教我們必需犧牲家庭,只叫我們愛神過於自己及家庭。這不等如不愛,更不等如不需負上家庭責任,如果我們相信神愛我們也愛我們的家庭,祂不會讓事奉祂的領袖犧牲家庭。

但是,若一個領袖凡事都以自己喜好為先,這肯定不是一個好領袖。參孫便是一例:

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纔肯罷休。」(15:7)

他隨己心意而行,見到美女便娶她為妻,不合心意的便把敵人殺過清光。雖說神使用他打擊非利士人而讓以色列人得享平安的日子,而參與屢次破壞非利士人的農田(15:4-5)、殺害非利士人(15:8),但又愛非利士的女子,顯示他並不是主動覆行神所交付他的使命,而是隨自己喜好行事。沒有計劃、沒有策略、沒有預備,就只用天賦的能力行事。

神縱然給人有天賦的能力,但卻不是給人任意妄為,隨自己的心意想怎樣便怎樣。參孫是一個反面教材,眾多士師中,他最孤單,下場也最悲慘!

要留意的是,在士師記的記述中,只有參孫由頭至尾只是一個人行事,他沒有領導以色列人。就算是猶大支派的人也不願得罪非利士人而願意綑綁參孫作為和平的條件(15:9-13),參孫雖有能力,但卻沒有被尊重、沒有被視作領袖、也沒有人愛惜他。

其實參孫只可算是一個勇士。從結果看他當然為以色列的敵人帶來許多破壞,但他並不是出於公義與使命,只是為了情慾而做出種種破壞行為。而且往往只回應眼前的感受,這完全沒有帶領的成份在內。他並不是一個領袖。

被召、被揀選作領袖的,如在思維及作風上仍只顧自己,最終自會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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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10 英吋 舊約人物, 領袖, 士師記

 

神揀選了甚麼人?

士14:1-10

參孫這個人,優點並不多,但缺點真是府拾即是,神到底揀選了甚麼人?他生於敬虔的家,自小便奉獻給神,又因老來得子而深受父母所寵愛,而力大無窮的他從來不在人前吃虧。

從小參孫想要甚麼,就算是違返祖訓的,父母也沒反對。也許從小便遷就他,到了他成長以後再反對也無用: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14:3)

父母明白參孫所求的其實過份,但他們只表達了一個不直接的回應便算,之後便跟他到非利士人中間見那女子。也許當時以色列民與外邦女子結婚已不是甚麼新聞,參孫父母明白這是不乎合摩西律法的要求,可是沒有勇氣抵抗潮流。今日許多父母不也是一樣嗎?有原則等如沒有原則,沒有擇善固執的父母就沒有品格高尚的子女。

除了溺愛到了一個沒有原則的地步外,參孫的父母縱容兒子到了一個任意而行的地步。敬虔二字跟本與參孫無關,也許他小時欺騙父母得不到應有的教導,以致長大後隨己心意欺騙父母,連父母最介懷在宗教禮儀上的潔淨與不潔淨的事,參孫也可置之不顧: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喫且走;到了父母那裏,給他父母,他們也喫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14:8-9)

我們說孩子恃寵而驕,又或說他們不聽話,想怎樣便怎樣,可知這也是從父母而來?溺愛孩子,完全順著孩子的心意遷就他們,就是把神給父母的權柄放下,沒有好好管教子女。

對於參孫作為士師,問題不在於神的揀選,而在於受託於神的父母如何好好培育孩子,成為合神心意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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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09 英吋 舊約人物, 士師記, 家庭

 

黑暗世代的明燈

士13:1-25

不論這世代有多黑暗、不論人如何悲觀與失落、也不管人如何自暴自棄,神也不會視而不見,看著祂的選民受苦而不管。縱然我們自討苦吃,或是無辜受害,神的憐憫並沒有條件與限制,祂的愛,就是愛到底的付出。

士師記的十二個士師中,絕大部份都是神聽到以色列人的哀求,而揀選士師去拯救他們作回應。不過,到了士師時代的末期,聖經再沒有記錄以色列人的哀求,反而是神主動在人沒有祈求下從母腹中揀選了參孫作士師。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他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喫。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13:3-5)

其實,神的拯救往往是由祂作主動。在不少時候是在人還未意識到問題所在時,祂便已預備解決方案。事實上,參孫的父母沒有甚麼特別的條質與素質以致蒙神揀選,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的,就是他們都是敬虔的。不過,也許神接啟示以色列民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神人臨到瑪挪亞夫婦時他還不曉得這人是誰。

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喫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13:15-16)

也許我們今日也有不少人是敬虔但無知的。但神卻沒有因為我們的無知而改變祂的計劃,祂照樣按著自己心意呼召、揀選與使用無知的人成為祂的拯救媒界。而在這黑暗的世代,擁有對神敬虔的心已不簡單。而神沒有責怪瑪挪亞的無知,也許,他在這黑暗的世代中已不算最無知的一個。反倒瑪挪亞的妻更明白:

瑪挪亞對他的妻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他的妻卻對他說:「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裏收納燔祭和素祭,並不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今日也不將這些話告訴我們。」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13:22-24)

她比丈夫更明白事理。可是,按猶太人不重視女性的傳統,這婦人連名字也沒有,但相信她對丈夫及孩子的影響是大的。

我們都知道參孫長大後並不是那麼的英雄,他有的是能力,他的名字就是太陽的意思,就是要作這世代的明燈。但他卻缺乏父母那種敬虔的心,他成了自我中心的人,或多或少因為父母的溺愛做成。因此,溺愛或許能抵消父母的敬虔對孩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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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09/06/08 英吋 舊約人物, 士師記, 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