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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救恩

是誰欺騙誰?

2013-05-23 04.38.28約壹1:5-10

今日是非黑白已變得模糊,各人容易按自己定義的標準去批判別人,這是上世紀哲學家所描述的後現代文化特徵?不相信絕對真理,我就是標準!

是聲稱擁有絕對真理的是騙子?還是否定絕對真理的在自欺?

基督教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真理,是人只要來到神的面前認罪,便能得到赦免。但世人不是否定罪,便是否定憑信得恩。而關於認罪的經文,我們讀得最多就是約翰一書。這段經文,可以用「神是信實的」作標題。不少譯本定這題目為「神就是光」,其他稍有不同的意思,包括:「活在光中」(NLT)和「行在光中」(Msg)。經文開始時已點題: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我們與上帝有團契,卻仍在黑暗裏行走,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1:5-6)

世界有真光也有黑暗,本來就是黑白分明的。神就是光,透過祂、認識祂、相信祂、進入祂,如此,就不會在黑暗裡行。信耶穌,生命已更新,而我們得了選擇的自由,可以捨棄從前的生活,學習做光明的子女。因此,這裡提到第一個不誠實,就是口裡說信主,行為依舊的人,他們不是真心悔改者。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7-8)

這裡再次提到自欺,就是那些否定罪,不承認自己原來是個罪人的人,因為他們在生活行為上,沒有反映這信仰改變生命的奇蹟。真正在光明中,就是每日靠著主的恩典而活,每日都帶著主的死、祂的血,經歷不斷的更新,這叫活在光明中的團契。

而每日更新,可用這段經常背頌的赦罪禱文來宣告: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上帝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8-10)

第三次提到不誠實,是從神的赦罪大能出發。人就算不誠實不可靠,神都是誠實可靠的。祂說過是要赦免那些奉主名求赦免的人,罪就得赦。如果人否定自己有罪,也否定了主耶穌在十架上流血的意義與價值。

這裡,要強調的是,神沒有欺騙人,但人卻在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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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8/12 英吋 生命更新, 神學, 約翰書信,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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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聖潔

申4: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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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在申命記經常呼天換地,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而在世經歷神的恩典,深知只有堅守神的話才有真平安,才算活得像樣。不堅守神的話是很容易的,堅守才需要加倍努力與操練才能達到。

這裡所強調是雕刻偶像的罪: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任何形狀的偶像,就是耶和華-你上帝所禁止的,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吞滅的火,是忌邪的上帝。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若行為敗壞,為自己雕刻任何形狀的偶像,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必迅速滅亡!你們在那地的日子必不長久,必全然滅絕。(申4:23-26)

十誡的第一誡就是不可有別的神。而這裡摩西強調一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不要以宗教來服侍自己。這不是普世宗教的特點嗎?人以自己為宇宙的中心到了一個地步,天地間的神佛都是來服侍自己的。神大嗎?也許自我更大!

因此,最大的偶像原來就是人的自我。這也是基督教與別不同的地方,愛神就是單純的愛神,而不是求自己的益處,大誡命就是愛別人,也不是自己的好處先行。可是,我們大多數的時候,仍在拜偶像,就是拜自己。

第二方面,就是要為自己的後裔著想。子子孫孫也會因為你今日的行為或決定而承受結果。做得好就是為後人留下福蔭,做得不好就是留正禍根。以色列人經歷多年的艱辛才到達應許之地的邊緣,摩西自己不能進去,他也希望子子孫孫能永遠享受神所賜的美地。而今日眼前這群人,他們的言行或判斷,就是子孫得福與否的關鍵。

我們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問題不在我們自己能否承擔後果。一人做事得多時候都不是一人當,而是別人、後裔來當。家族的聖潔由你今日的決定開始。從這角度看,我們更明白摩西為何要呼天搶地表達他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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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3/10 英吋 申命記, 順服, 家庭,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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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誰而哭?

以色列花園塚的圓石門,耶穌時代墳墓是設立在山洞內,圓石就是墓穴的門。

以色列花園塚的圓石門,耶穌時代墳墓是設立在山洞內,圓石就是墓穴的門。

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於是他們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了我。我知道你常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了周圍站着的眾人,要使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的。」(約11:40-42)

約11:35提到耶穌哭了,但到底耶穌為誰而哭?一般,或者最穏妥的看法是耶穌為了他的好朋友拉撒路去世而哭,因為第36節提到在旁的猶太人因此評價耶穌對拉撒路的愛何等的深。

但是,耶穌既知道拉撒路會復活,祂理應帶著高興與期待重遇這好友,也讓他的姊姊,即馬大和馬利亞重捨歡樂。

我曾聽過有這樣的解釋:耶穌是為了這群小信的人而哭。因為祂是大能的神,這群人,包括馬大和馬利亞一家應該相信這位能行神蹟的聖子,能呼風喚雨,又能起死回生。耶穌是他們的不信而哭。

再讀下去,在主耶穌的禱告中我們看到,祂所行的,是要人相信祂。起死回生並非隨機或發,而是別有目的﹣﹣讓人看到祂的榮耀從而相信祂真是神的兒子。馬大一家也好,門徒也好,旁觀者也好,看到這神蹟而更深地認識神。

神蹟並不是表演,而是認識神的途徑。生命在神手裡,我們生活多久固然重要。但我們既响往屬天的家,地上生活是短暫但有意義的。這意義要回到創造和拯救我們的主的角度看﹣﹣祂要人在地上榮耀祂。不管生命的長短,能榮耀祂就是有意義的生命。而榮耀祂的方式,可以是透過特別的事件,也可以是日常生老病死之間。

我們攪不懂耶穌的生與死的意義,我們在世生活的目的,不明也不信祂,也許就是耶穌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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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2/12/10 英吋 生與死, 生命更新, 約翰福音, 救恩

 

領導始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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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羣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10:11-15)

 

最近因為出版了《關係式領導》一書,連串的講座、對談,及稍後的課程都給我很多思考與整合的機會。

 

基督教的信仰是以回復關係為出發點的信任:救恩就回復人與神因罪而被破壞的關係,而人與人、人與大地之間也因為回復了跟創造主的關係而重回正軌。用這角度看領導,就是以人與人、人與神之間的結連來引導別人。

 

主耶穌說祂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展示出祂只求付出,不要求回報的愛。自七十年代末日八十年代始,領導學的理論研究分出了兩種領導與跟隨者的關係:一是基於交換條件與利益的關係,是交易式的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另一種,是領袖以提昇跟隨者素質與品格為目標的變革或更新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

 

其實,主耶穌一早已展示了後者的完美典範。祂自己首先付出,且付出到盡,連性命也不要。但祂沒有要求人付出甚麼,只要憑信接受祂的付出,便得到提昇,重回創世的秩序。

 

主耶穌用羊與牧人的比喻來說明祂來到世界的目的,是要讓人有機會具體地認識天上的父神。透過主耶穌這扇門,人便可以進去與創造主重建關係。而整個關係是引導性的,就是把人從迷失或失落中找到真正的方向,並努力朝向這讓他更新的方向邁進。

 

這也就是領導要做的功夫:引導跟隨者邁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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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2/12/08 英吋 生命更新, 約翰福音, 領袖,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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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為誰負責任?


創4:8-12

推卸責任是人的天性?還是罪性?亞當、夏娃立了壞榜樣,該隠照學。

該隱與他弟弟亞伯說話 。 二人正在田間時,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弟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弟弟的嗎?」(創4:8-9)

耶和華我們的神向犯罪者問責,但該隠卻否定他的責任。行兇者認為自己可以逍遙法外,是因為他/她當神無到,認為自己的惡行沒有人知道,就算知道也不能對我怎樣,因為我擁有某些權力是能保護自己的安全。

不論行兇的動機怎樣,行兇就是行兇,兇手就是兇手,這是不容否定的事實。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弟弟血的聲音從地裏向我哀號。現在你必從這地受詛咒,這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弟弟的血。你耕種土地,它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4:10-12)

該隠一句:「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弟弟的嗎?」以為可以把責任推掉,神也沒有回應他這推卸責任的反問,神直接說出聽到他弟弟,即受害者的呼喊,要追究責任。

中國古語云:「舉頭三尺有神明」、「看天修你」等,也許就是一種洞悉惡人終有惡報,沒有隠藏的罪不被追究的渴求。要知道耶和華給該隠的懲罰,雖生尤死,所過的每一天都是充滿勞苦與恐懼,死了倒比活著還好。但這都是罪的結果。

是的,歷來的人都不願為自己的惡行負責。坦然承認是自己的問題需要莫大的勇氣,這勇氣從何來?事實上,基督教強調的因信稱義,就是要人承認自己不行,沒有改變現實的能力。認罪的勇氣也是承認責任的勇氣,同時也是通向新生的勇氣。

耶和華給予該隠認罪的機會,可是他沒有把握。歷代也不少人沒有把握改變的機會,最後活在長期的痛苦之中。及早回頭,放下罪的包袱做個真正的自由人,也就是智者的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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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2/06/04 英吋 公義, 創世記,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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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一樣的試探

相信主耶穌就在這位於耶利哥的山上接受魔鬼的試探。

原來主耶穌面對的試探,早在創世記已出現,而後來老約翰也有相同的教導。我相信,我們今日面對的試探也一樣。

主耶穌投入三年全時間傳道之前,先到曠野禁食,又面對魔鬼的試探。耶穌面對試探的地方位於今日的耶利哥,屬巴勒斯坦人管轄的地區。地點其實並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試探的內容,也就是主耶穌先示範自已靠甚麼來克勝試探。同時,祂所面對的試探也是我們面對的試探種類。

我們面對試探時,要知道主曾經歷,望向祂,從而得著出路。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分別都記載了主面對試探的情況,但次序有所不同。但得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主曾面對三種試探,先後次序並不是重點。同時,各福音書的作者著墨有所不同,只有路加說是經過詳細考察,並按次序而寫的(路1:1)。因此,若要看次序,則按路加的次序會較為合理。

按路加的記載,主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前,受洗後來到曠野禁食,當祂感到肚餓時,魔鬼來試探祂: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叫這塊石頭變成食物吧。」(路4:3)

試探出現的場景,就是你感到有需要時。這試探明顯是針對肉體的需要,人在禁食期感到肚餓,還有甚麼比食物更吸引?食物只是身體需要的一種,其他的需要還可包括情慾、情緒等其他跟肉體相關的慾念,是律法或社會上共識不該做的事。約翰總結為「肉體的情慾」(約一2:16)。

同一個試探,魔鬼早在人類的始祖已開始了,當蛇引誘女人食樹上的果子時,「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創3:6),便聽從了蛇的引誘,食了不可食的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夏娃有沒有別的選擇?有!園中所有的果子都可以食,但她卻選擇了唯一不可吃的果子!

食物本不叫人跌倒,反而是神造人時賜給人生存可享用的資源。只是,一則當時主在禁食,二則,魔鬼同時在挑戰祂的權柄。試探的吸引力在於你有撰擇與機會,機會越少,試探的吸引力越少,我們如何控制肉體的情慾,也就是如何管理迎面而來的機會。

主耶穌面對的第二種試探,就是人世間的繁華: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 對他說:「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給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一切都歸你。」(路4:5-7)

路加提到是「霎時間」,就是很短時間內,天下的繁華都出現在眼前。與創世紀中「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創3:5)一樣,是「眼目的情慾」(約一2:16)。
地上一切的榮華,主要是針對物質的吸引,神沒有給始祖「明亮」眼前,看不到物質世界有何吸引,眼目仍是單單仰望創造主,但看到了物質世界的吸引,不但「悅人眼目」,心更因此而隨著悅目的世界奔走了,最後更為了眼目的享受否定創造的主。

眼目的情慾是因為人心只追求眼前的美與利益,而忘記背後創造這美的主。

第三種試探,就是世俗的虛榮;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聖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從這裏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主要為你命令他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路4:9-11)

在殿頂跳下其實沒甚麼特別,但魔鬼的試探是要主耶穌在人流眾多的聖城範圍躍下,那又怎樣?就是在人前演出一幕「天使擁抱彌賽亞」,讓基督不需受苦而透過顯露身手來蠃得世人掌聲。

蠃取世人掌聲,夏娃的方法是偷食禁果來得到像神一樣的智慧,約翰的用詞是「今生的驕傲」。

這三種試探都在挑戰人的自我:肉慾、物慾與虛榮。主耶穌面對的方式,就是厶神的話語來回應:

耶穌回答:「經上記着:『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路4:4)

如果當日夏娃謹記神的話,不去懷疑也不去挑戰神所言非虛的屬性,她就會順服而不聽從蛇的建議。試探既來自敵人,回到神的話語,即深入認識、樂意順服便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近來多討論領袖的誠信問題,特首選舉反映了這些領袖個人品格的問題,我們只有從公眾認可的道德標準來吅評他們。但回到教會圈及信徒圈子,我們的要求就更高,以聖經作為我們唯一及最高的標準。面對引誘,還原根本,就是聽從還是不聽從,以及如何選擇的問題。外國有教牧也有感情缺失,面對引誘(不一定是對方引誘,也有自己立心犯罪的),一念之間選了跟從肉體的要求,忘卻來自聖靈的提醒及過去所積存的道德人格,一失足便成了一世的悔恨。

其實,最基本的教導在約翰一書已明言: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若有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一2:15)

不過,當我跟女兒分享這幾段經文時,她的反應跟許多做了多年基督徒一樣,認為又是回到同一方法,就是熟讀神的話語來面對試探,彷彿像一些說了等如沒說的話一樣。我說:的確這樣,我也不會改變這說法,因為我個人由少年時期開始讀經,經過多年不間斷地讀經,漸漸地,被神的話語及標準充滿了我的心思意念,成為了我的價值觀。不單是我,歷來不少基督徒也有同樣的見證,跟隨神的話語,的確是面對試探最有效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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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2/03/09 英吋 約翰書信, 順服, 領袖, 路加福音, 創世記,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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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拿旦業平反

耶穌時代的拿撒勒,人是住在山洞的,是一狹小的山城。沒想到我們的主不單降生於馬糟,還成長在一個被人輕看的小山城的山洞中。


約1:43-51

多年讀經與聽道,都認為拿但業(巴多羅買)這位門徒心高氣傲,只因他說了一句:「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便把他定性了。其實今日我們也不斷犯同樣的錯,一句說話定人生死!

聖經是這樣記載的:

耶穌初出道時在加利利呼召了伯賽大人腓力作他的門徒,腓力便去找他的老友拿但業,說:「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1:45)

拿但業按著他對拿撒勒的認識,便隨口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1:46)

我們也安於因此認定拿但業輕視,甚至岐視拿撒勒人。我們其實也不可忽略主耶穌的反應,他沒有責備拿但業,還說:「看哪,這真是個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1:47)

但當我去過拿撒勒就明白,主說拿但業在心裡沒有詭詐的意思,是表達出拿但業這個人腸直肚直,廣東話說:「個嗰句講嗰句」

的確,拿撒勒並不是一個甚麼好地方,是一個小小的山城,第一世紀的居民是住在山洞的。不說大城如耶路撒冷,甚至連耶利哥都不如。用香港作例子,就是60-70年代的石峽尾、今日的天水圍等被看為「有問題」的城市。

拿但業沒有因為腓力的推介而一味附和,直接說出了心中所想,這是主耶穌稱讚他的原因。他單純直接,也因此當他聽到自己還未來到耶穌面前時,祂已知道自己,拿但業也即時表示:「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1:49)

這經文片段帶給我們的思考:

1. 我們有沒有太快作判斷?只因一些印象便拒絕了解眼前這人有甚麼不同?如拿但業對拿撒勒人的看法,又如我們從前對拿但業的看法?
2. 進一步看,我們與人相處,不同意見所引起的紛爭,主因是否不在於對方的表垷而在於我的主觀偏見?
3. 再進一步看,今日對於自由行在香港的表現,我們視他們為「蝗蟲」還是「福音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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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2/02/20 英吋 約翰福音, 聖地團, , 救恩, 新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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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的獻祭

來9:23﹣28

原來地上所獻的祭,不是翻版便是山寨版,只有基督的獻祭為人的死罪帶來一次性的救贖,這才算是正版。

這樣,照着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禮儀去潔淨,但那天上的一切,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因為基督並沒有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而是進到天上,如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9:23﹣24)

地上的獻祭是人手所造的,而基督的死作為贖罪祭卻是屬天的。這屬下的祭是超越人的限制,即超越了時與空的限制,所以是一次有效,永遠有效。

他也無須多次將自己獻上,像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他在今世的末期顯現,僅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9:25﹣26)

這段經文處理的,是希伯來人夾雜在舊約律法主義及新約全然救恩的矛盾中間,作者明明白白地強調,新的約才是真正而永遠有效的救恩,舊約的律法、獻祭只是大祭司主基督的先鋒。後來的才是真正的主角。

只有正版的才有質素的保證,我們還沉迷於翻版(律法主義),還是盗版(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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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10/12 英吋 希伯來書, ,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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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人心的約

來8:6﹣13

主耶穌以新的約來取代舊的約,因為舊的約有所不足。也就是基督徒所信奉基督的全然憑信的救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的救恩。猶太人之所以難以接受,就是因為他們難以接受過去所信的不能達到神面前,而有一位自稱為神的兒子的卻說祂自己比律法更大。

但對我們這些基督徒而言,這是白白的恩典。這恩典是直入人心的,而不止是外在的律法條文。

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裏,
寫在他們的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8:10)

最大的分別是甚麼?就是律法所著重的是外表的行為,這些行為卻不一定來自真誠的心。對於華人教會來說,更重要的是只有外表的行為是虛偽,也就是最為人疚病的文化問題。這新的約帶來的,是內在的關係,是我們個人跟造物主所建立的內在關係。

他們各人不用教導自己的鄉親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要認識主;
因為從最小的到最大的,
他們都要認識我。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
絕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8:11﹣12)

這內在關係,是神認識人,且接納人。從前的律法生活只會不斷判人犯罪,而新的約就是全然恩典,不斷把人與神的關係拉近,重要的是從正面看人與神的關係。從前列出甚麼阻礙了人神關係,新的約就指出了如何促進人與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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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10/11 英吋 希伯來書, ,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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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拒絕還有得救的機會嗎?

來6:4﹣12

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從來都不易回答。問題的根源有二:一是來自希伯來書這段經文,提到曾經嘗過主恩而又離開祂的,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二是我們看到一些人的行為,認為他們已經背棄所信,自然反省到天堂的福樂對這些人是否仍然有效?他們若回轉,還有第二次的機會嗎?

這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自問也不比前輩聰明,可以處理到目前為止仍未獲共識的問題。不過,細讀這段經文,卻又不是茫無頭緒的。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的話的美味,和來世權能的人,若再離棄真道,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親自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公然羞辱他。(6:4﹣5)

讀這段經文,第一印象就是這些人放棄信仰,因此救恩對他們來說不再有效。我從信義宗的神學立場出發,救恩與人的行為無關,即人不能因為做了甚麼而得救,也不能因為做了甚麼而不得救。換句話說,得救與否並不是以人的行為來量度。若按這思路討論,上述經文提到那些嘗過天恩的滋味的,聽過、經歴過、又表現過得救的新生,但卻離棄了真道,他們的結局會如何?

NLT這譯本處理這段經文提到:別人不可能把這些曾拒絕基督的引回,要他們重新再次悔改。而MSG版本則演繹出:若由他們繼續現有的境況,他們不可能回轉。意思就是,按這些人目前的意願,他們不會回轉,若沒有別的工作,也許包括聖靈的特別光照(像保羅一樣),他們不可能悔改。這是按人目前的資料可以作出的結論,他們曾經接受但又拒絕了基督,因此,他們也就把基督重釘十字架。

我想,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不是救恩對他們不再有效,而是他們(按目前了解)不會再接受救恩,不可能重新悔改。

這裡沒有處理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希伯來書要處理的,是一群正面對逼迫的信徒,如何持守信仰的問題。那些逼迫他們的,基本上是來自猶太教背景的,其中也許有些是曾經接受基督的猶太基督徒,如今因為各種原因,而拒絕了基督。面對這處境,作者勉勵他們要向前看,不要看這些曾經接受如今拒絕基督的人。神自會審判他們。

親愛的,雖然這樣說,我們仍深信你們有更好的情況,更接近救恩。(6:9)

接續前論,(和修版)說希伯來書的讀者更接近救恩,但NLT則指明以上得救與否的討論並不適用於能持守所信的人身上。既是堅守所信,就不需要考慮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因為堅守所信者,不會把基督重釘十字架。

我們盼望你們各人都顯出同樣的熱忱,一直到底,好達成所確信的指望。這樣你們才不會懶惰,卻成為效法那些藉着信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6:11﹣12)

作者及收信教會所關心的不是那些已經跌倒的人是否有第二次基會,而是面對逼害者如何堅持到底。一直到底是希伯來書主要處理的問題,放眼在正面的將來才是這段經文的題旨。
是的,沒有正面回應重新得救的問題,因為不論我們如何理解,最重要的是,主權在神手裡。憑信順服便是我們當下就可實踐的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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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9/28 英吋 神學, 希伯來書,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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