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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申命記

傳承(二)

申31:1-8

好的領袖要隨時有離開現有崗位或職責的預備。不是要隨時轉工,而是居安思危,若有甚麼萬一,工作不會因你一人的狀態受到影響。事奉的,預備接班人就更為重要。因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一己、一家、一國,而是天國的使命。天國的使命不會因為一人的改變帶來興或衰,但卻會因為一人的想法或行為而被留名於天上或被遺棄於神的榮耀以外。

領袖傳承從來都不易,但聖經中摩西與約書亞的傳承給我們留下了美好的典範。

領袖的限制

傳承的意思,就是領袖交棒,交棒的原因是要把責任交給另一位更能勝任的繼任人。交棒是要承認自己的不足,繼任人比自己更能於此時此刻帶領跟隨者完成目標。摩西就在這情況下交棒。

對他們說:我已經一百二十歲了,現在不能照常出入。耶和華曾對我說:『你不得過這約旦河。』 (31:2)

摩西的限制,是年齡,更是神的旨意。領袖只眷戀權位,或留戀過往的自己都是領袖應該避免的。

清楚目的指示

傳承責任與使命,但不一定連同方法也一模一樣。新的領袖在帶領同一群體時,也許會新的目標與方向,甚至因應時代不同而有新的方法達至同一目標。但來自神的啟示,卻有清楚的方向指引。

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面前過河,把這些國從你面前除滅,你就必得他們的地。約書亞要在你面前過河,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31:3)

神吩咐約書亞過約旦河,並在那裡開始攻城掠地,這明顯跟摩西所做的不一樣。

目標與過往經驗的結合

雖說有新的方法或方法,但並不與這群體過往的經驗脫離。若然跟過往全無關連的話,這其實是一個新的機構或單位,用不著傳承。傳承就是在同一使命下,不同帶領者以新的方法來完成原有的使命。

耶和華必對待他們,如同從前待他所除滅的亞摩利人的王西宏與噩,以及他們的國一樣。耶和華必將他們交在你們面前,你們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命令待他們。(31:4-5)

神要約書亞接續摩西並平攻城掠地,對約書亞來說又新又舊。新,是因為他成為了領導,沒有人在他前面指引他的路;舊,是因為新的任命是他過去經驗的延續。工作性質相近,只是崗位不一樣而已。

鼓勵與委任

領袖從來都不應是一人獨力承擔所有責任。接棒者面對不少的壓力與困難,但至少都有神同行。

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與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31:6)

摩西召了約書亞來,在以色列眾人眼前對他說: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要和這百姓一同進入耶和華向他們列祖起誓要給他們的地,你也要使他們承受那地為業。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他必親自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31:7-8)

神重複強調與約書亞同行,其實這應許也給那些接棒者。對於接棒者來說,前人做得不好,壓力就在於如何改進;若前人做得平庸,壓力就在於如何更新;若前人做得太好,壓力就是如何維持甚至做得更好。所謂創業難守業更難就是這個意思。神的同在,是最好的應許,因為新領袖面對各方面的期望與要求,若沒有神的同行,又如何能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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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6/03 英吋 申命記, 領袖, 團隊, 事奉

 

明白神……直到今日

申29:1-9

神與人立約是舊約聖經的主題,而其中一個重要信息,就是人如何透過這約更深的認識神。

以色列人看見神的作為

摩西召全以色列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他的全地所做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考驗,那些神蹟和大奇事。(29:2-3)

眼見不一定相信,但不論如何,相信神的作為、親身經歷神的奇妙是無比的福氣。認識神、明白神是一個開始時有點搖擺不定,過了一定時間便會確認與確信。不過,再過多一會便開始猶疑,親眼見又刻銘於心的,是進深認識神的起步。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烈酒,好讓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你們的上帝』。(29:5-6)

神與人立約,就是要把最好的賜予人,但同時卻也要求人做回本份。但立約的基礎,對人來說,是眼可見的事實。其實,當我們以感恩的心情回看每一天,我們也不難發現神的恩典就在日常生活中突顯出來。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四十年期間他們有沒有感恩?相信是有的,只是感恩的心未足以建立他們對神的完全信靠,以致大部份未能進入迦南地。而今日的基督徒,需要的就是從生活細節中多留意神的作為。

堅守與神所立的約,基礎就在於確信祂的話是真實的、會實現的。在這之前,就是多留意神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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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6/02 英吋 申命記, 事奉, 信心

 

領袖與溝通(四)從結果出發

申28:15-68

領袖有力地與跟隨者溝通,並不能單單報喜不報憂。在一般情況下,領袖的工作是帶領團隊完成目標,因此,尤其核心團隊應全面掌握進展實況,好讓他們可以因應情況而作出調整。從結果出發是必然的選擇。最終成或敗的結果要時刻提醒,在過程中的得與失則要調和得宜,判斷每一個訊息如何影響團隊的運作。

摩西在申命記不斷提醒以色列人聽從與不聽從耶和華的結果會如何。蒙福固然好得無比,但公義的神有賞也有罰,不聽從祂的結果也一早重覆地告誡他們。不說別的篇章,單單申命記28章內68節的經文中,就有53節是關乎不聽從耶和華的結果,其中:

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統治你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不認識的國去;在那裏你必事奉別神,就是木頭和石頭。你在耶和華趕你到的萬民中,要令人驚駭,成為笑柄,被人譏誚。(28:36-37)

就是日後被擄的預言,本來就是一個需要認真面對的可能結果,可是以色列人沒有世代相傳認真地活出神的誡命,因此,日後便追悔莫及。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上帝尊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異的災害,就是嚴重持久的災害和長期難治的疾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28:58-59)

如果,這些教訓也是給我們今日基督徒的勸告,告誡我們日後的可能結果,我們如何計劃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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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31 英吋 申命記, 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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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與溝通(三)願景

申28:1-14

領導的工作就是朝向未來的工作。未來的願景是成長的動力,更重要的是克服困難的動力。沒有未來的日,今日只有空虛!

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地上的萬國之上。(28:1)

摩西告誡以色列人,未來的日子可以是蒙福的日子,大前提是遵行祂的話。遵行祂的話,福氣必「追著」你而來。一則因為順服神必討神喜悅;二則因為誡命本身就是福氣。跟隨主的誡命,整個過程中就是行在義路不至跌倒無助,因此,遵行誡命本質上就是最有效的蒙福途徑。

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土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生的,地所產的,都豐富有餘。耶和華必為你敞開天上的寶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他必賜福你手裏所做的一切。你必借給許多國家,卻不必去借貸。(28:11-12)

除了正面的蒙福外,另一面就是神的保護與供應,祂應許祂的保護會隨著跟從祂的人。人生於世,最理想的生活,莫過於凡事順利。

從這角度看,摩西揭示了通向理想生活的途徑,未來蒙福的生活其實並不遙遠,而是伸手可及的。

講願景,雖說要給予一個遠大的圖畫,但卻是跟從者可以明白的圖畫,甚至他們相信自己有機會可以實踐的理想目標。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管理想有多偉大,人看不到實現的可能,這都是空話。只需要看到踏出第一步的可能,這願景的溝通便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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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30 英吋 申命記, 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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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與溝通(二)群眾參與

申27:11-26

與跟隨者溝通並不能只是單向的說教,只有領導者或教導者不斷在發言,最多只能保證有信息的傳遞,卻不保證信息的「有效」。只有透過鼓勵跟隨者的參與才能得悉他們真正獲得了多少。

當日,摩西吩咐百姓說: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和便雅憫等支派的人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呂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和拿弗他利等支派的人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佈詛咒。(27:11-13)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過了約旦河後,要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上宣讀律法,並要求未人與會眾一起立誓,決意在生死禍福之間作出選擇,或是跟從律法、或是隨從異教之風。立誓或立願就是立志,立志的行動表現出決心。但要留意的是,首先立志的宣召,是對不行律法咒詛之認同,若非士氣高昂,人不可能自願立這些誓的。

同時,摩西宣告未來要做的行動,是引導會眾把目光定睛在未來。定睛在未來就是不要留戀在眼前的安舒,就是要為目標要努力奮鬥。多少時候,跟隨者帶來的困擾就是只看目前自己所得的,而忽視為未來要預備的。

鼓勵群眾參與未來,就是引導他們朝向目標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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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8 英吋 申命記, 領袖,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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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與溝通(一)明顯的記號

申27:1-10

作為領導需要有很好很全面的溝通技巧,而團隊之所以能合一地朝向同一目標進發,也是因為上下左右間有很好的溝通。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時,要立下明顯的記號,好該眾人承認擁有共同的志向,又以公開地在神面前立願要同心完成目標,同時,也公開宣認今日所有的,都是從神而來的恩典,沒有人可以自跨。後來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了約旦河,立石為記,並吩咐百姓要世代相傳,讓家中子女也一直記念神的救恩。

而溝通的方法是多元的。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過了約旦河,到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當日要豎立幾塊大石頭,塗上石灰。當你過了河,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你要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27:1-3)

把律法寫在石頭上,是一個眾人可參與的溝通行動。過去摩西頒布律法主要用口講,但聽者記下,又在眾人目光之中可親眼看到,這便是除了直接用說話溝通以外的補充溝通。

今日,在機構或教會,也許需要多考慮更多元化的溝通方法。在講壇宣講,在課室的教導是不可或缺的,但卻不足夠。而透過活動與工作坊,甚至一些禮儀性與象徵性的舉動可以讓人更深刻體會相關的教訓。

摩西和利未家的祭司吩咐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你要靜默傾聽!你今日已成為耶和華-你上帝的子民了。你要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遵行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27:9-10)

單是聽還不足夠,明顯的記號更能讓人深刻銘記。立石為記是一種,在神面前獻祭更是集體立志的行動。除此以外,就是給予時間與空間,安靜、反思、反芻,好叫這些教訓可以深深植入內心。

在這些溝通的過程中,深刻銘記有關的信息,要是能透過建立更深入的關係便更成功。摩西要幫助人與神建立更親密關係,成為上帝的子民就是最親的關係。在律法條文以外,摩西不斷強調這一切都是因為關係。原來,溝通的最有效的渠道,就是彼此存在著一定的關係。

領導的成功在於關係,團隊的成功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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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7 英吋 申命記, 領袖,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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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奉獻的原則與目的

申26:1-15

摩西律法關於獻祭與奉獻的教導頗多,十一奉獻是最基本的要求,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奉獻的心態。當以色列民快要進入迦南時,摩西要給他們好好預備迎接那豐富的收入,於是,在教導奉獻一事上,更強調了相關的原則與目的。

首先,獻上初熟的土產是一個宣認,公開宣告及承認眼前所得的都來自神,這一切都是神按照祂應許賜給我的。因此,奉獻並不是我付出甚麼,而是我回饋甚麼。

「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並且居住在那裏的時候,就要從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將收成的各種初熟土產取一些來,盛在筐子裏,帶到那裏,耶和華-你上帝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到當時的祭司那裏,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宣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要賜給我們的地。』(26:1-3)

第二個原則,就是與人分享。以色列人獻祭與奉獻,要預留一份供應利未人,因為他們是專職的事奉者,就如今日教會的工人一樣,透過信徒的奉獻來供應。不過,就算是供應他們所需的,都不應以一種施予、出糧的心態來奉獻,而是分享,分享從神而來的福與樂。

隨後你要把筐子供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下拜。你和利未人,以及在你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26:10b-11)

第三,就是施予有需要的人,就如今日的慈惠工作。教會要關顧貧窮有需要者,不論社會制度如何,這是神的命令。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從前是為奴的,因著神的救恩而得贖,照顧窮人就是回報神恩的行動。基今日的基督徒來說也一樣,我們得著救恩的好處,就是從罪的奴僕成為義的奴僕。因此,關顧窮人也是回應神救恩的方法。

每逢第三年,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你從你一切土產中取了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使他們在你的城鎮中可以吃得飽足。(26:12)

我們的付出是本份,認識自己原是不無所有,付出的其實不是甚麼付出,更不是失去,而是分享。把從神而來的與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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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6 英吋 申命記, 公義, 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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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應有的尊嚴(二)

申25:1-3; 13-16

在懲罰罪犯一事上,神的律法也分得清楚,那些是死罪,那些只需要懲罰。

人與人若有爭訟,要求審判,當宣判義人為義,惡人有罪的時候,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着面,伏在地上,按他的罪照數責打。只能打四十下,不可加多;多過這數目就是在你眼中作賤你的弟兄了。(25:1-3)

懲罰的目的並不是要虐待或羞辱對方,不管對方犯了甚麼罪,只要不是死罪,便得顧全對方的尊嚴,因為人的尊嚴是從神的創造而來。對猶太人來說,真正的公平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主耶穌的要求卻是更高,就是以愛來包容犯罪者。我們要效法主耶穌愛仇敵,但起步點卻可以先從對人的尊重開始。

你袋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裏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伊法。當用準確公正的法碼和伊法,好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因為行這一切不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25:13-16)

不義之事,是神所憎惡的,這裡所說的不義,就是欺騙。欺騙是不信:不信神的公義、不信神會供應、不信神會懲罰。欺騙別人就是輕看別人的尊嚴,以為被欺騙者是次等的人,可以為自己的利益服務,為此,神極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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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5 英吋 生命更新, 申命記, 公義,

 

給人應有的尊嚴(一)

申24:1-4; 25:5-6

再讀申命記,細讀摩西律法,越發現摩西律法中充滿對人的尊重,原來律法原來的意義,是給人尊嚴應有的尊重。

例如提到婚姻關係,如主耶穌的判語,摩西是因為人心硬,所以容許他們離婚。這是把家庭中傷害降到最低的做法,並不是神鼓勵人離婚。

人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若離開夫家以後,去嫁別人,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又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24:1-4)

因所謂感情轉淡而離婚而再娶已是犯了姦淫,似乎在摩西處身的環境,離婚與再婚已是很普遍的事,因此,而把傷害降到最低,更要讓人把婚姻看為神聖,不輕易說「娶」與「離」,於是定下了一定的條件。而在敗壞的社會,律法的作用要撥亂反正,但底線卻是把傷害降到最低。

兄弟住在一起,若其中一個死了,沒有兒子,死者的妻子就不可出去嫁給陌生人。她丈夫的兄弟應當盡兄弟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要歸在已故兄弟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去了。(25:5-6)

另一方面,就是土地的繼承權。就算是死去的兄弟,律法也保障他不會因為沒有兒子而沒有繼承土地的權利。事實上,沒有兒子對作為寡婦的傷害最大,因為她既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在地上可算是一無所有。生子立後,固然對夫家的名字存留有利,但更為重要的,是給這寡婦生有所依,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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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4 英吋 申命記, 公義, 家庭,

 

具人情的法律

申24:5-22

我們常說法律不外乎人情,其中的前設是法律不講人情,只講道理。而道理又是毫不留情的,因此法律與人情永遠水火不容。真的嗎?今日的法律我沒有足夠知識可以判斷,但以色列人的法律卻不存在法理vs人情的對抗情況。

人若娶了新娘,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派他辦理任何事情。他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24:5)

新婚的不披甲上陣,讓他先享受婚姻之樂,今日公司可否給予額外的婚假,又許準員工新婚期間不用出差?

不可拿人的石磨或上面的磨石作抵押,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24:6)

借貸的不論是誰,不要拿走人家賴以維生的工具,古代的石磨是磨麵粉用的,若拿走石磨,就是飯也不給對方吃,是趕盡殺絕。做事留有餘地,就算討債也應留給對方生存空間。

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住在你境內,在你城裏寄居的,你都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錢,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困苦,需要靠工錢過活,免得他因你的緣故求告耶和華,罪就歸於你了。(24:14-15)

對待社會的低下階層又怎樣?用今日香港的情況說,賺錢也不是賺到盡,要照顧孤苦無依的。

不可因兒子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處死兒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處死。不可對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要記得你曾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裏救贖了你,所以我吩咐你遵行這事。(24:16-18)

一人做事一人當,父債子還本來就是不義行動。救贖、赦免才是律法的總主題。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了一捆在田間,就不要再回去拿,要留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好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裏所做的一切,賜福給你。你打了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掉落的不可拾取,要留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你要記得你曾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遵行這事。(24:19-22)

世上總有比你更有需要的人,留有餘地就是一種愛的表現,賺公如是,在敵人面前宣示勝利也如是。人情總要留意,按實際處境應用規條也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前設似乎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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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1/05/23 英吋 申命記, 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