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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文章彙整:2013/08/20

基督教=愛(一)

god-is-love-ipad-wallpaper約壹4:7-12

基督教以愛來定義,所有教義、倫理教導、靈命操練都圍繞一個中心﹣﹣愛。

基督教也是以關係為中心的宗教:神與人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人與物的關係。而這些關係的核心﹣﹣愛。只是,因為罪把這關係破壞了,汚染了,以實利取代了單約的愛。

老約翰說得最清楚明白:

親愛的,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約壹4:7-8)

第一,愛的源頭是神,我們自稱為基督徒,與神接近,就是與愛親近,彼此的相處就要以愛來作標記。沒有愛,我們不能說自己是屬祂的人。

上帝差他獨一的兒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着他得生命;由此,上帝對我們的愛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上帝,而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這就是愛。 (約壹4:9-10)

第二,所說的愛,不是理論而是實踐,且由基督親自實踐。經文說「顯明」,是主親自來到世界,以具體行動揭示甚麼是愛,就是當我們還是罪人,最不值得愛時,祂以自己的生命來救贖我們。這是神與人關係重建的突破性一步,也是人與人關係出現問題時,必須回到的基礎。

親愛的,既然上帝這樣愛我們,我們也要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裏面,他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滿了。 (約壹4:11-12)

第三,人的回應就是實踐愛,像基督一樣,愛那些不可愛的。回看今日的教會生活、團契生活,我們是否忘了?或是早已把這教導從我們的聖經中撕去? 基督顯明了甚麼是愛,但在這崩壞的世代,不認識神也不去愛的世代,所需要的就是屬神的兒女實踐愛。世人不認識神,但透過愛的標記,因著屬神群體而認識神。神留下這一部份工作,用我們的生命與生活去完成這使命,使神的救世計劃得以完滿。

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否已淪為利益輸送的關係?神對我好,我感恩。遇上困難,我埋怨。求而不得,我控訴。禱告的內容,全是申訴與要求,像到餐廳落單一樣,逐樣點神去做。那裡顯示我們是愛神的人?那裡顯示我們的愛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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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8/20 英吋 神學, 約翰書信, , 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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