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等待我們去使祂對人的愛成為完滿。完滿是否等同完美,要視乎如何定義完美,但可以肯定的是,完滿就是完成。延續上一篇關於愛的教導,約翰進一步說:
由此,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滿:我們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基督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約壹4:17)
第四,基督的救贖給我們原因及能力去愛,也留下榜樣給我們去學習。我們本來就不懂得愛,以為是愛的行為,卻為對方帶來傷害的例子多不勝數,但基督卻留給我們明確的目標。基督為人犧牲,我們也要為不值得我們愛的人犧牲,這是祂的教導與要求。
在愛裏沒有懼怕;完滿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因為懼怕裏含着懲罰,懼怕的人在愛裏尚未得到完滿。 (約壹4:18)
第五,愛裡沒有對懲罰的恐懼,因為愛是犧牲、包容與接納。公義由愛出發,就是面對的刑罰與審判,內裡也有平安,沒有懼怕。擁有愛,就擁有安全感,這點我們從孩子的成長過程早已知道,也有不少心理學家和教育學者認同,但終極的安全感,就是回到創造主的愛中。被基督的愛所充滿,就能坦然無懼面對不義的社會。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了;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愛上帝的,也要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 (約壹4:19-21)
第六,也是總結,一句話:看見愛,看見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