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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文章彙整:2013/08/12

是誰欺騙誰?

2013-05-23 04.38.28約壹1:5-10

今日是非黑白已變得模糊,各人容易按自己定義的標準去批判別人,這是上世紀哲學家所描述的後現代文化特徵?不相信絕對真理,我就是標準!

是聲稱擁有絕對真理的是騙子?還是否定絕對真理的在自欺?

基督教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真理,是人只要來到神的面前認罪,便能得到赦免。但世人不是否定罪,便是否定憑信得恩。而關於認罪的經文,我們讀得最多就是約翰一書。這段經文,可以用「神是信實的」作標題。不少譯本定這題目為「神就是光」,其他稍有不同的意思,包括:「活在光中」(NLT)和「行在光中」(Msg)。經文開始時已點題: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我們與上帝有團契,卻仍在黑暗裏行走,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1:5-6)

世界有真光也有黑暗,本來就是黑白分明的。神就是光,透過祂、認識祂、相信祂、進入祂,如此,就不會在黑暗裡行。信耶穌,生命已更新,而我們得了選擇的自由,可以捨棄從前的生活,學習做光明的子女。因此,這裡提到第一個不誠實,就是口裡說信主,行為依舊的人,他們不是真心悔改者。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7-8)

這裡再次提到自欺,就是那些否定罪,不承認自己原來是個罪人的人,因為他們在生活行為上,沒有反映這信仰改變生命的奇蹟。真正在光明中,就是每日靠著主的恩典而活,每日都帶著主的死、祂的血,經歷不斷的更新,這叫活在光明中的團契。

而每日更新,可用這段經常背頌的赦罪禱文來宣告: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上帝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8-10)

第三次提到不誠實,是從神的赦罪大能出發。人就算不誠實不可靠,神都是誠實可靠的。祂說過是要赦免那些奉主名求赦免的人,罪就得赦。如果人否定自己有罪,也否定了主耶穌在十架上流血的意義與價值。

這裡,要強調的是,神沒有欺騙人,但人卻在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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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8/12 英吋 生命更新, 神學, 約翰書信,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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