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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神的標記

17 八月

DSCF1532約壹3:9-10

公開宣認自已是基督徒,從來都不容易。初期教會及一些反基督教的地區會有生命危險,家人朋友未信主會遇上嘲笑譏諷,對基督教友善的社群也帶著特高期望可量度你的行為是否如你所信的一致。

但無論別人怎看,最重要的還是我們知道自己今日的言行,為的是甚麼。受苦有因,但這些原因是否真的有價值,那就是你的信念。

今日一些基督徒被評為「講一套,做一套」,就是拿了對基督教口中所宣講的道德標準來量度基督徒的行為是否相稱。信主後是否就能行為完美,無可指責?這正是基督徒在世生活的一大難題,你和我所見的成功例子不多,但又不斷受著最高標準的教育,要我們以這最高的標準,即道德完美人的樣式去生活。

最大的問題不是做不到,而是對別人便拿這套標準來評價,對自己就說是有充份理由可被體諒的軟弱。 雙重標準其實也是不誠實的一種。雙重標準是否也代表內在的我與生活的我二者不能共融?思想的世界可以很完美,也因此以完美的標準來量度別人,但生活中的現實世界,就是自己身處的世界卻難以把完美人格實現。於是,關上房門便自責,面對別人便合理化自己的不足。慢慢,內在的世界便與生活的世界割離,二者脫鈎,再進一步,便是信仰與生活行為脫鈎。

老約𨌺的教會,也面對類似問題,因此,他強調:

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這就顯明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上帝,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3:9-10)

當我們認信之後,我們便是新造的人,那就成了上帝的兒女,神的道在我們裡面,我們要過著新的生活。若我們真正是屬神的兒女,新生活也就以新的道德觀成為我們生活行為的守則。

約𨌺所提的生活守則,不是說出來,或是心裡相信,而是行動。行公義與愛鄰舍便是屬神之人的明證。因此,我們認信並不止流於內裡相信的層面,而包括行為。

我們得認清,生命的真相是有一理想我們要進發,而這是對自己作為認信群體一份子的要求。而在這共同的標準下,我們要以行動實踐所信, 一步一步邁向這理想。發表道德理想的言論是需要的,但卻要以行動來自「詮釋」這道德理想。行動,才是屬神之人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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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為 於 2013/08/17 英吋 生命更新, 約翰書信, 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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